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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省市区将协调处理水污染纠纷

时间:2008-04-10 09:03 成都晚报 胡锦枫 评论:

昨日,西南五省市区(云贵川藏渝)及相邻地区(陕甘新桂青鄂)共计1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环保局代表在成都签署了《西南地区及其相邻省区跨省流域(区域)水污染纠纷协调合作备忘录》,率先在全国建立区域水环境安全纠纷协调机制。

备忘录要求,1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环保局每年将定期或不定期由上下游环保部门共同主持召集联席会议,协商解决跨省界流域(区域)污染纠纷,协调处理办法、措施等有关重大事项;当发生跨省界水污染事故时,上下游环保部门要协同处置,并积极协助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协商处理。如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共同建议由国家环保部或委托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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