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系列治污措施让松花江休养生息

时间:2008-03-28 09:00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记者呼涛 评论:

3月28日电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给“疲惫”的松花江“减负”,一系列刚性治污措施在松花江水污染防治中取得显著成效。继去年中俄边境三江汇流处水体出现好转后,黑龙江省松花江干流一至三类水质比例升高。

黑龙江省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显示,2007年,松花江干流入黑龙江水质达到三类指标的频率大幅增加;松花江水系二至三类水质比例比2006年升高0.38%,劣五类水质比例下降9.05%;与2001年相比,松花江干流一至三类水质比例升高1个百分点,同时,松花江干流高锰酸盐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降低。

松花江干流有939公里流淌在黑龙江省的广袤大地,流域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70%,对全省GDP的贡献率为70%。作为国家重要的老工业基地,黑龙江省企业生产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欠账多。松花江流域内许多企业是高耗水、高排水行业,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都居高不下,排放的污染物负荷和强度较高,给松花江带来了沉重的环境负担。

黑龙江省环保局局长李平说,“松花江是黑龙江人民的‘母亲河’,也是具有国际影响的跨界河流。黑龙江省将松花江污染防治作为改善‘民生’的大事,以加速推进重大工程措施建设结合严格环境管理,有效地落实了国家提出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政策。”

据介绍,国家已将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总投资超过130亿元。截至今年2月底,黑龙江省列入规划的116个项目,已有齐齐哈尔市讷河污水处理工程等33个项目部分建成投入试运行,48个项目正在建设,总开工率达近70%。

黑龙江省政府与清华同方和北美环境有限公司联合体等企业签署了污水处理厂产业化建设投资协议。目前,企业在黑龙江省投资已经超过7亿元,在哈尔滨、佳木斯建设并运营了污水处理厂,恢复运行了之前无力运营的牡丹江市污水处理厂。黑龙江省引入社会资本介入水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减轻了政府治理污染的成本,也提高了项目运作效率。

作为国家重要的石油和煤炭生产基地,黑龙江省依托石油和煤炭生产和加工的企业较多且多数是重污染企业,工业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在新建和改建的项目对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压力增大的困难面前,黑龙江省以“刚性”治污措施全面清理与环境保护相悖的“土政策”“土规定”,并淘汰、关闭了116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焦化、钢铁等企业。

为促进松花江全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稳定,黑龙江省专门成立了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督查队,加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着力实现让松花江“休养生息”。为预防和阻止环境突发应急事故的发生,黑龙江省先后在枯水期、化冰期、汛期开展了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督查。

黑龙江省环保局严格执行松花江流域环境准入条件,在建设项目管理和审查过程中对行业准入、公众参与、项目选址等方面未能达到要求的124个项目,实行退回、暂缓批准或不予批准。

为保护中俄跨界水体的水质和生态环境,中国和俄罗斯达成协议对跨界水体进行联合监测。近期,中俄专家已经完成界河、界湖的联合采样工作,并首次在冰封期进行采样和联合监测。随后,双方将对指定断面的底泥进行取样分析,对水样、底泥的分析数据进行交换与评价。

黑龙江省政府提出,2008年,国家规划的116个松花江治污项目将全部开工; “十一五”期间将停止审批向松花江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等有害有毒有害物质项目。同时,黑龙江省将对未完成污染减排和松花江水污染防治阶段性任务、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低、违反“三同时”现象严重、造成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行政区域,实行“区域限批”措施。

黑龙江省环保局局长李平说,在老工业基地省份振兴的进程中,污染减排、改善松花江全流域水环境难度大,压力更大。黑龙江省政府提出“让青山绿水成为储蓄的GDP,让蓝天沃土成为永恒的不动产”,环保部门将以全面的污染治理促进松花江流域的持续发展与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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