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强化湖区水源地污染防治

时间:2008-03-10 09:42 金阳时讯 记者 李雯文 评论: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贵州省继续加强湖泊(水库)的水污染防治,要求年底前,凡在红枫湖、百花湖等湖库区域内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企业,将一律停产整顿。
 

据了解,在今年6月底前,环保部门对在建项目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对未审批就开工、治污设施不运行及以试运行为由长期违法排污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另外,将对重点建设项目和环境敏感的大、中型项目进行检查,未按规定同步建设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等行为者,将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贵州省所有县城以上饮用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频次不得少于2次。6月底前,需完成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工业和生活排污口的全部取缔,并完成二级保护区工业直接排污口的取缔。
   

另外,今年将对红枫湖、百花湖、夜郎湖、草海、万峰湖、乌江渡水库进行水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排放的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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