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月11日),记者从太原市环保局了解到,293家企业日前领到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开始凭证排污。
据了解,太原市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逐步减少污染的有效途径。太原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排污许可证中将载明持证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方式、去
向、区域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限期削减总量指标等。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后,企业没有排污许可证或超过排污许可证允许范围排污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将受到罚款、限期治理,甚至关停等处罚。
目前,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占太原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八成以上的企业已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范围内。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做不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