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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近海污染整治 要正本清源

时间:2008-01-10 15:16 海峡都市报社 佚名 评论:

昨日(1月9日)两会上,晋江市市长李建辉建议,“近海环境污染整治要全市一盘棋,不但要在沿海各县市整治,重点流域的上游也要整治。”

泉州近海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开展、深入,缘于一个民生决议的诞生。2006年泉州两会召开前夕,本报与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联合征集建言时,石狮读者提出了蚶江水头村的滩涂治理问题。

这一建议,很快得到了泉州市人大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本报也进行了连续的大版面调查追踪报道,最终形成了2006年泉州两会一号议案———《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的议案》。

保护上游流域
   昨日上午,晋江代表团举行分组讨论,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圆圆参加了该团的讨论。
    讨论会上,李建辉建议,近海污染目前是出现在下游沿海地区,但是有些根源却是在上游;目前上游流域环境相对较好,但是如果不加以保护,将来也会受污染,即使下游整治好了,也会再次遭殃。因此,在沿海进行污染整治的时候,也要对上游水域加以整治和保护,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正本清源。
    据了解,就晋江而言,今年,晋江将加大对市内小流域的整治,拟投入1.85亿元,整治缺塘溪、梧桐溪、普照溪、阳溪、湖漏溪、安海坝头溪、东石梅塘溪、英林港塔溪及九十九溪中上游内坑砌坑段、磁灶梅溪段等市域小流域。
实行产业限制
    李建辉还建议,在对近海水域污染整治中,应该在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进行限制。
    对于不适宜工业开发的区域,如河流上游、江流两侧、山体附近和人群相对集中区,要限制其工业开发,实行区域限制。“下游沿海区域已经在工业开发中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上游要引以为戒。”
    泉州还要对污染型产业进行限制,细化产业目录,全市统一标准,提高污染型产业的准入门槛。
    随着政府对环保要求的提高,不少处在近海环境污染重点整治区域的企业难以适应,出现经营困境,政府应该积极、合理地引导其转产,转投非污染型产业。
    今年,晋江近海水域污染整治共有36个项目,重点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步伐,加快中心市区污染企业的搬迁和关停,对建陶业、石材业、漂染企业进行整治。
傅圆圆:
  不能先污染后治理
   安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建华表示,泉州市人大应该拿出“近海水域污染治理”的力度,来进行两江流域水资源的保护。
  对此,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傅圆圆主任说,安溪县位于母亲河———晋江的上游,近年来对水资源的保护做了大量工作,为下游百姓做出了贡献。泉州很早就建立了下游补偿上游一定经济损失的机制,但还应该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保护好母亲河的源头。傅圆圆强调,宁可得罪某些人,也不能得罪老百姓,近海污染整治一定要坚持到底,希望上游县、市不要再审批小电镀厂、小造纸厂等“十五小”企业,从源头上治理水资源,不能先污染后治理。
   据了解,安溪县的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开始运行。新建的垃圾发电厂已经完成可研报告,正在等待国家环保局的审批,争取今年年底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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