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东莞市市长李毓全称,东莞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
我可以理解东莞市在环境保护上的需求,但是,似乎人人都知道,当今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来源于重化工业。而某种意义上说,养猪,则完全可以成为一个绿色产业,一个不产生任何污染的产业。农村那种最原始的养猪方式即可做到如此,现代科学指导下的养猪业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以环保的名义禁止养猪,让人怀疑它是否一个科学的决定。
当然,我注意到了东莞市长之禁止养猪的理由,同时注意到有市民如此来支持这一决定:“现有很多养殖户使用潲水喂养,而且都在不易引人注意的偏僻地养殖,试图逃避动物防疫监督,从而造成严重的动物疫情,同时对食品安全造成威胁。另外,很多养殖户把养猪的污水直接排进河里,对河流污染太大了。”但是,所有这些给我的感觉是:它反映的不是养猪业本身存在的问题,而是政府管治不力的问题。
也就是说,倘使养猪业真的存在环境污染的问题,那是政府指导不力,或者政府的投资不足,从而使本可成为绿色产业的养猪业无法达到那个高度。而市民的支持则不幸非常具体地说明了政府在管理上的不足和疏漏。那么,面对这一切,政府本该以弥补自身工作不足为选择。
但是,东莞恰恰没有那样做,它完全走向了反面,是禁养!专家说这种做法是懒政,我觉得这真是太宽容了!因为在我看来这完全就是劣政!
我觉得一位东莞市民对此事件的评价非常妙。她说,“一个地方政府,禁止一个合法行业的存在,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污染根本不是禁止的理由。如果这个理由可以成立,那么禁止养鸡业是成立的,禁止餐饮业也同样成立。进而,我们怕是要禁止东莞养人,因为他们造成的污染恐怕是最严重的呢。”
当然,禁止养猪,必然要使一部分养猪户离开东莞;禁止养猪,恐怕也必然带来东莞猪肉价格的高涨,从而使一部分人因生活价格的提高而离开东莞。如此说来,禁止养猪,其实也就是禁止养人了! 嵊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