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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调价:四大污水处理厂3年超支1亿

时间:2002-05-02 05:27 评论:
深圳污水处理产业在政府襁褓中运作了18年,这次为何要大幅提高收费标准?深圳市水务集团副总经理刘振深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解释说:“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过低,连运行维护都不能补偿是最主要的原因。”
刘振深透露,1998年以来,深圳市排水处下属的滨河、南山等4个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累计超支高达1亿多元。刘振深告诉记者,2000年1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各地要优先将污水处理费的价格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以满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需求。然而,“深圳现行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过低,污水处理企业连运行维护成本都不能得到补偿。”
据刘振深介绍,按照深圳污水处理费的现行标准,综合价格仅为0·35元/立方米,据测算,在考虑固定资产折旧的情况下,2000年污水处理费保本微利的综合价格应为1·182元/立方米。而按照市政府“十五”规划,特区内污水处理率到2005年应达到80%以上,为此必须有相对的污水处理厂、截排污水管网等相关设施的投资。据测算,2002年到2005年各年污水处理成本分别是:2002年1·2元/立方米,2003年为1·197元/立方米,2004年为1·285元/立方米,2005年为1·251元/立方米。刘振深表示:“即便如此,按照调整方案实施,前3年还将继续亏损经营,直到2005年才会有一定盈利。”
刘振深最后告诉记者,适当地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也可以促进居民和企业节约用水。(《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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