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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广西百色全面征收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

时间:2008-09-18 14:53 右江日报 岑励 评论:

日前,记者从百色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今年第四季度起全区各市、各县全面开征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为此,百色市拟定了《百色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从10月1日起,将征收标准调整为:污水处理费0.80元/立方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7元/户·月。城镇供水部门(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及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部门,用于本地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营运和维护。对符合条件减免收取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对象,按相关文件执行。单位和个人用户在交纳水费的同时,应自觉交纳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对在规定时限内不交纳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用户,供水部门有权对其征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将停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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