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网—水行业信息专家

广东梅州市本月起提高污水处理费

时间:2008-09-03 09:00 南方日报 翟永鸣 评论:

经梅州市政府批准,该市从本月起提高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污水处理费综合平均征收标准由现行的0.10元/立方米调整为0.50元/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30元/立方米。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污水处理费综合平均征收标准由现行的0.10元/立方米调整为0.50元/立方米后,各类用水(每立方米)具体征收标准分别为:居民生活用水0.30元,工业用水0.55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行业用水0.70元,特种行业用水0.90元。自来水用户应负担的污水处理费由市自来水总公司随同水费一起征收。此外,对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救济户及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发证的特困职工家庭和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免收污水处理费。

梅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后,应不会增加群众太多负担。根据梅州城区自来水用户统计数据分析,梅州城区居民户均用水量为12吨/月,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后每户每月多支出约2.4元,按每户3人计算,则人均多支出0.8元/月。如果市民能够自觉节约用水,与过去对比可能还会减少实际开支。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电话:010-52719750 传真:010-52719751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