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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时间:2008-06-18 16:35 广州日报 评论:

“东莞市属于水质性缺水城市,水质性缺水已成为制约东莞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昨日召开的全市实施阶梯式水价制度座谈会上,东莞市副市长邓志广如此说道。水价改革势在必行,这一观念早已得到了东莞市政府部门的认同。

去年10月,黄江、中堂两镇率先试点阶梯式水价,成为东莞市水价改革的“破冰之旅”,昨日记者获悉,今年10月1日前,东莞市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实施范围为已由供水企业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有关人员透露:目前,东莞仍有近一半用户没有实行抄表到户。副市长邓志广要求各镇街建立专门领导小组、建立专项资金实行阶梯水价,并运用行政、价格手段解决“抄表到户”难。

试行情况:用水量减少、节水意识增强

根据《东莞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实施方案》,黄江镇从2007年10月起,在全镇范围内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实施阶梯水价的居民户数共6749户。

中堂镇在2007年9月和10月,先后在该镇一村和湛翠村范围内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实施阶梯水价的居民户2070户,占全镇居民用户总数的15%。

阶梯水价试行后,居民用水量有了降低,据了解,黄江镇实施阶梯水价以后,实施范围售水量比去年同期减少3.5%,超过一级水量基数居民户数每月平均742户,约占11%;因超过一级水量部分增加的水费收入约占居民售水总收入的7.2%。

中堂镇实施阶梯水价的范围包括一村和湛翠村的居民用户,实施以后,售水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2%,超过一级水量基数居民户数平均每月54户,约占2.6%;因超过一级水量部分增加的水费收入约占居民售水总收入的10%。

此外,市民的节水意识增强。记者在黄江镇中自来水公司采访当日正值水费缴纳时间,不少居民表示实行阶梯水价之后用水量减少了。

王先生来帮工厂工人宿舍交水费,他说,现在每到晚上11点,宿舍水表总闸就关了,防止水管漏水、滴水,一个月下来也能省下些水呢。

居民郑女士介绍,洗衣机洗少量衣服时,水位要定低点,定得太高,衣服在水里飘来飘去,互相之间缺少摩擦,反而洗不干净,还浪费水。

阶梯水价试行后,黄江镇许多居民节水意识加强,用水习惯正在被改变。

水价标准及如何计算:

按国家有关规定,阶梯式计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

结合东莞市居民生活用水实际情况,以户为单位的居民用水户,户均4人及以下的每户月用水量为:

第一级水量22立方米(含22立方米)及以下;

第二级水量22~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

第三级水量30立方米以上。

每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时,每增加一人,可在户均4人及以下各级水量基数上下限基础上相应增加5立方米。

以人为单位的集体用水户(包括用水类别属居民生活用水的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出租屋等),每人每月用水量为:

第一级水量5立方米(含5立方米)及以下;

第二级水量5~6立方米(含6立方米);

第三级水量6立方米以上。

计算方式: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量基数

以大城区为例子,目前东莞大城区统一水价为每立方米1.2元,若某三口之家月用水量为35立方米,则水价为22×1.2+8×1.2×1.5+5×1.2×2=52.8元。

方案:各级水量基数均下调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实施阶梯式水价制度座谈会上了解到,阶梯水价制度将于今年10月1日前全面实施,实施的范围为已有供水企业试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根据安排,黄江、中堂、大市区(含莞城、东城、万江、南城)、大岭山、清溪、樟木头、沙田、道滘、石碣等镇(街)于2008年7月1日前实施;其他镇于2008年10月1日前实施。

关于各级水量的基数,经过试行情况后,都出现下调,具体为:以户为单位的居民用水户,户均4人及以下的每户月用水量为:将原第一级水量的25 立方米(含)及以下调整为22立方米(含)及以下;第二级水量的25~32 立方米(含)调整为22~30 立方米(含);第三级水量的32立方米以上调整为30立方米以上。

每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时,每增加一人,可在户均4人及以下各级水量基数上下限基础上相应增加6立方米调整为5立方米;以人为单位的集体用水户(包括用水类别属居民生活用水的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出租屋等),每人每月用水量为:将原第一级水量的6立方米(含)及以下调整为5立方米(含)及以下;第二级水量6-7立方米(含)调整为5-6立方米(含);第三级水量的7 立方米以上调整为6立方米以上。

困难:近一半用户未抄表到户

抄表到户是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必要前提。据了解,目前,除沙田、道滘、大城区等镇(街)抄表到户率较高外,其他各镇落实抄表到户并不理想,有关人员透露,目前东莞仍有近一半水用户没有抄表到户,这也成为影响阶梯水价全面推广的一大障碍。

据了解,市级水厂以抄总表的方式向各镇街供水,水价遵循同网同价的政策,镇级水厂水价目前除大市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水价统一外,其他各镇由于成本不同,水价标准也不尽相同。

为何东莞全市水价难以统一,知情人士透露,是由于各村用水的成本不同。举例来说,市级水厂将水供给镇级水厂价格为每立方米1.25元,镇级供给村级的由于加上镇级水厂自身的成本,每立方米水价可能要1.3元或者1.4元,同样的,由于村改居等历史原因,村级水厂向居民收费时,水价就可能高达每立方米1.7元甚至更高。一直以来,东莞市的水厂建设和收费都下放到镇村,没有实现“一盘棋”,因此若要镇、村级水厂统一按照一个标准收费,则很难做到。

解决:行政、价格手段双管齐下

副市长邓志广要求各镇街要专门成立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狠抓落实,同时,要求各镇街一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供水企业进行网管改造。

在各部门协调配合中,物价部门需进一步完善阶梯式水价实施方案,分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的实施城市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城市各类用水定额管理,加快落实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计划,积极推进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机制创新,加强对城市供水运行的监督管理。

对于抄表到户的困难,他要求各镇街采取行政手段促进抄表到户。从今年6月起,供水企业对新装用户必须实行抄表到户,对用户自建管网,须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或不同意由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不予供水。

另一方面,他要求要运用价格政策促进抄表到户。允许抄表到户增加的成本费用进入水价成本,并适时调整水价;对原水价中已包括“用户资产维修更换费用”的镇(街),如不实施由供水企业全面抄表到户措施的,要取消此项费用。

此外,对现行临时供水单位,即现行趸售供水环节的商住小区及村委会等单位,要改革为供水企业的营业网点,实现抄表到户。(记者于梦江 通讯员罗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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