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6月10日)从禅城区公用事业局获悉,根据《禅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方案》,从今年7月1日起,居民城市污水处理费拟调整为0.90元/立方米左右,调价方案将不影响低保户,南庄镇居民在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产前仍按0.36元/立方米征收取。
有关听证会将于本月18日举行,昨日,听证会有关成员在禅城区公用事业局的组织下,参观了污水处理厂的设备。
调整原因:
污水处理资金缺口巨大
禅城区公用事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价格调整方案是通过对城市污水处理成本的测算,并充分考虑禅城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提出的。
“按目前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资金缺口巨大,将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工作。”该负责人说,去年代收污水处理费12958万元,应支付的污水处理费14546万元。收支差额约为1600万元。随着污水处理规模的扩大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扩建,预测2008年至2010年应支付的污水处理费分别约为2.39亿元、2.47亿元、2.56亿元。
调整方案:
计划7月1日起实施
禅城区目前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0.75元/立方米,其他类0.85元/立方米。按照省有关珠三角地区污水处理费的规定,污水处理费不得低于0.8元/吨。根据禅城区公用事业局制定的调整方案,计划从2008年7月1日起将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0.90元/立方米左右,其他调整为1.08元/立方米左右。调整后,升幅分别在20%和27%左右。
根据方案,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佛山市政府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等5大类情况,经提出申请并通过核实后,可以免征城市污水处理费。
市民声音:
升幅过大政府应补贴
针对此次提价,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意见。在记者随机采访的10位市民中,有超7成的市民表示,此次污水处理费“升幅太大”。
市民林伯给记者算了这么一笔账,按照新标准,一户四口之家每月的污水处理费大概为25元左右,按照目前升幅20%计算,大约多花5元左右。
而企业用水方面,调整为1.08元/立方米后,升幅为27%左右,位于禅城区城西工业园振兴路的一家机械公司的董事长谭女士表示,污水处理费的升价幅度较大,将会对企业的成本造成很大压力。有市民建议,政府能否考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以减轻居民以及企业的压力。
听证事宜:
拟请21名代表18日听证
据了解,区物价局将在本月13日公布有关调整收费方案。禅城区物价局定于2008年6月18日上午9时在金湖酒店三楼金宝厅召开价格听证会,对禅城区公用事业局提出的申请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拟聘请听证代表21名,由经营者代表、居民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士组成,由禅城区物价局委托有关单位推荐和社会各界人士自荐产生。
本报将于18日对听证会做进一步报道。
五类情况可免征
1.自备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的污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且直接排入江河、湖泊,不使用市政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2.大中小学校(不含校办企业、职业学校和教职员工的生活用水)、公立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佛山市政府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免征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
5.南庄镇居民及其他在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产前仍按0.36元/立方米征收。
禅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解读
调整幅度
类别 目前 收费标准 拟调整 收费标准 调整幅度
居民类 0.75 元/立方米 0.90 元/立方米 升幅20%
其他类 0.85 元/立方米 1.08 元/立方米 升幅27%
注:计划从2008年7月1日起调整,定于6月18日上午召开价格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