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用水超定量 泉州水价最高2倍算

时间:2008-03-25 10:05 台海网 海峡都市报 记者 李贤斌 评论:

3月24日讯 泉州市区阶梯式水价实施方案,已于去年底报泉州市物价局审批,近期将出台。根据方案,市民每月生活用水超定量的,最多要按基础水价的2倍付费。

昨日(3月23日),泉州市城市节水办“世界水日”现场咨询会透露这一消息。具体方案是:每户每月用水量20吨内,按基础水价(每吨1.65元)收水费;用水量在20~30吨的,按基础水价的1.5倍标准收费;用水量超过30吨的,按2倍收水费。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每年6~10月份用水高峰期将按基础水价加价20%收费。

目前,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为1.65元/吨,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0.8元/吨。阶梯式水价对居民有什么影响?比如,一个家庭每月用水25吨,就要比平时多掏20.6元水费。

节水办高级工程师王健璋称,实行阶梯式水价,是要通过经济杠杆手段,促使市民更换和使用节水型器具,节约用水。根据方案,泉州市区“一户一表”改造完成80%后,将开始实施阶梯式水价收费,目前改造任务已完成85%左右。至今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主要是多层、小高层用户,因供水系统需要变频加压,用户存在资金筹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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