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适时推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时间:2008-03-10 08:38 成都晚报 杨富 评论:

届时会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将在户表工程改造方案出台后适时推行。”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我市在严格控制价格涨幅的前提下,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与环保收费改革。其中,包括适时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以及按照保本微利原则适度调整污水处理费,力争今年全市各区(市)县污水处理费综合平均收费标准不低于0.60元/立方米。此外,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行惩罚性水价。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由于目前全国物价水平都处于高位运行,中央和省政府也要求近期供水、供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所以有关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暂时搁浅,将在物价水平趋于缓和、稳定时候适时推出,“届时会召开价格听证会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具体操作方案尚不确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水网”或“中国水网讯”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水网”,并加上链接“http://www.h2o-china.com”。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对于违反本声明的,中国水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中国水网联系(news@h2o-china.com)。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