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年推行居民“阶梯水价”

时间:2008-02-27 08:56 新华网 孙明鑫 评论:

沈阳市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尚未列入日程

2月26日,记者从全省物价工作暨检查工作会议上获悉,辽宁省物价局今年将推行居民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对此,沈阳市物价局表示,目前沈阳市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尚未列入日程。
    已有12个城市定出“阶梯价”

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辽宁省今年继续推进水价改革,进一步推进居民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据悉,目前省内已有12个城市制定出台了居民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但因种种原因,还没有按照制度进行“阶梯”收费。沈阳也对阶梯式计量水价制订过一个大体框架,即给居民家庭每月生活用水定一个基数,在基数范围内用水实行基价征收,超出基数的吨数按照其对应的不同价格征收,以此达到多用水多缴费的目的。

对此,市物价局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去年物价涨幅较大,沈阳目前暂不考虑实行“阶梯水价”。不过,物价部门将提前制定沈阳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方案,上报省物价部门。

沈阳污水处理费要提高

辽宁省物价局还表示,辽宁将在三年内把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等环保收费标准调整到位。

据介绍,沈阳现行的居民水费价格为每吨1.9元,其中含污水处理费0.5元、自来水二次加压费0.4元,纯粹的自来水费为1元。污水处理费若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必须上调到0.8元/吨,这意味着沈阳居民水费价格至少要上涨0.3元。但出于对目前物价水平上涨现状的考虑,近期还没有调整水价的打算,但也不排除调整水价的可能性。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水网”或“中国水网讯”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水网”,并加上链接“http://www.h2o-china.com”。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对于违反本声明的,中国水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中国水网联系(news@h2o-china.com)。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