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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腊月,天寒地冻,很多水管被冻坏、冻裂,从而引出了众多水纠纷。楼道水管破裂,白花花流走的自来水谁来承担水费?楼上水管冻坏后,水渗到楼下,楼上是否该赔钱?家中没人,为查水阀,物业公司能否破门而入……
近日,晨报法律在线接到了众多关于水的咨询。
水管破裂流走百吨水谁买单
昨日,家住珞狮北路荣泰小区10栋7楼的李先生来电称,他家因水管破裂,6天流走了100多吨水。“不知道,这笔水费由谁承担?”
李先生称,去年腊月二十八,珞狮北路荣泰小区10栋开始停水,一直停到正月初九。由于停水,李先生就搬到父母家居住。昨天晚上回来后,他发现楼道到处都是水,进门查看,他家分水表冻坏导致水表处一水管流水。
原来就在他走的前几天,主水管修好了,整栋楼来水了,而他家水表被冻坏,因家中无人,水白白流了6天,共计100多吨水。
■律师说法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伟认为,依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李先生因为不在家,对水表冻坏不知情,水务部门也不知情。那么他就要承担责任。如果忘了关水龙头导致水白白流走,他也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水表冻坏,他已向水务部门提出维修申请,而水务部门没有及时维修,水务部门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排水患物业翻窗入室该不该
汉口蓝色天际1号楼1单元3楼以上8户人家,从腊月二十八就开始停水。正月初七、初八两天,水务集团先后派出两批人员检修,均未查出原因。直到初十,开发商武汉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找到原来的设计图查看,发现在一楼商铺“东颐发型”有个开关的阀门。
正巧该公司歇业,电话也联系不上,工作人员只得翻窗进入“东颐发型”,打开了水阀。
对此,“东颐发型”认为,物业公司翻窗举动有侵权行为。
■律师说法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聂飞认为,依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未经许可,任何人都无权进入他人住宅和经营场所。但遇到特殊情况,涉及到大多数人的公众利益,而一时联系不到租客或者业主,物业公司可联系民警、社区居委会等独立第三方进行见证,然后开锁翻窗解决问题。另外,如果特殊情况下对租客或者业主造成损失,一定要保留好文字、图片、录影等证据,以便事后解决问题。
楼上漏水楼下被淹谁担责
1月18日,武昌徐家棚统建宿舍6楼的张女士家,因楼上邻居屋里的水管没有关,导致水将她家的地板泡坏。
张女士介绍,由于水管冻坏,整栋楼停了一周的水。18日上午8时,水管修好,恢复供水。当日上午11点,她回家发现家里一片水渍,地板积水约有3厘米深,天花板和墙面都在渗水。原来是7楼邻居外出,家里水管没关。
张女士家的木地板全部泡坏。为此,张女士找到7楼的程先生讨说法。
程先生认为,由于停水导致他可能打开水龙头,忘了关。“漏水并非出于我的意愿,最多只能承担部分责任”。
■律师说法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张国振认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对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此事主要民事责任在7楼住户,楼上漏水给楼下居民造成损失的,漏水户应当承担赔偿。若双方无法协调,6楼住户可依法对7楼住户提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