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沿海赛洛城物业公司开始向1、2期业主征收中水水费,缴费标准与自来水一样,引起业主不满。物业公司方称,小区中水系统中使用的是自来水,因此按自来水价格收费。
业主 中水管道不供中水 供水者违约
沿海赛洛城1期业主林先生说,他2007年初入住该小区后,小区一直使用非正式水,由开发商买单。上周,1、2期业主接到物业公司通知,开始对自来水和中水收费。根据通知,小区中水收费价格是3.7元/吨,和自来水一个价。
业主冯女士特意到自来水公司咨询了市政中水的价格,“应该1元1吨”。冯女士说,赛洛城是个新小区,建有独立的中水供应管道,就是要求供应中水,这样既节约水资源,又节约开支。如果利用这套系统供应的不是中水,而是自来水,就是供水者“违约”,由此产生的损失,理应由违约者承担。
物业 市政中水管道未通 不得已为之
昨日,沿海赛洛城一物业经理称,由于小区还没通市政中水,目前小区的中水管道中走的并不是市政中水,而是自来水。他说,小区的中水系统必须等市政中水管道接通后,才能正式接入市政中水,现在用自来水也是不得已而为知。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中水分公司方称,目前沿海赛洛城小区尚未跟中水分公司签订中水购买合同,“也就是说短期内还不可能用上中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