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居民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拟从每立方米0.6元调整为0.8元。针对这一调整方案,记者在听证会后对市民进行了采访,大多数市民都表示,如此调整对生活影响不大。
■调整原因:运营成本倒挂明显
据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贵祥介绍,目前,省会现行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是2004年4月份调整的,而根据石家庄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对省会2006年的城市污水处理成本费用情况的监审结果显示:2006年省会单位城市污水运营成本为0.995元/立方米,目前价格与运营成本倒挂明显。
此外,目前省会城市市区日产污水110万立方米,年产污水4.02亿立方米,且污水产生量仍在以每年11%的速度增长。目前,省会市区现有两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桥西污水处理厂和桥东污水处理厂,两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共计66万立方米。每年仍有1.61亿立方米的城市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直接排入下游河道,严重影响了市区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加大省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保证城市污水的安全排放,势在必行。
刘贵祥表示,所征收的费用将全部用于污水处理事业。一方面抓紧对桥西污水厂现有设施的改造,尽快启动桥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并力争在2009年底前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同时,完善桥东污水处理厂运行设施,提高处理能力,尽快实施桥东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力争2010年前投入使用。谋划好桥东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使其更好地发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代表意见:均同意或原则同意
在听证会上,代表均表示同意或原则同意调价方案,认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是保护环境、恢复生态平衡的必要措施,适当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可以促进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事业发展,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节能减排意识。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不少建议。
石家庄市政协的周书献代表建议,除了建设好污水处理厂外,政府还要加强对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管,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石家庄市环保局的赵建平代表表示,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一定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要把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好,做到污水达标排放,共同努力保护石家庄的水环境。
石家庄市工会的杨淑贞代表建议,制定的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优惠政策是件好事,但在收费执行中,应明确对困难群体的征收或报销方式,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石家庄市消协的代表温世灿建议,收费标准的制定要与周边城市收费标准相衔接。
此外,一些企业的代表希望,对亏损、困难企业以及以水为原料的企业继续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市民反映:上调污水处理费影响不大
据了解,目前,省会市民所缴纳的水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自来水水价、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及城市污水处理费,三部分合计为:2元+0.33元+0.6元=2.93元(每立方米价格)。
若城市污水处理费由0.6元上调至0.8元,一个家庭大约多支出多少钱呢?就此,记者采访了省会部分市民。
省会蔡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家里人口较多(五口人),加上还有小孩,每天用水较多,每个季度水费大约都在150元,最高为170元左右。按170元计算,蔡女士月支出水费为170/3=56.6元,每月用水量约为56.6/2.93=19立方米,若污水处理费上调0.2元,每月增加支出为19×0.2=3.8元,一个季度多支出为3.8×3=11.4元,她表示,这对她来说影响不大,但她今后会注意节约用水。
李大爷也告诉记者,子女虽然都不在身边,但经常回家,孙女跟在身边,家里经常是三个人,“每个月用水量大约在8吨左右。”他说,按此计算,每月增加支出为:8×0.2=1.6元,年增加支出为1.6×12=19.2元。他表示,这对他们家来说影响不大,“以前我们就开始节约用水了,上调2毛钱,以后我们会更加节约用水。”李大爷说。
■相关链接
其他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元/立方米)
居民 工商企业 其他
天津市 0.8 1.2
西安市0.65 0.9
郑州市0.65 0.8
济南市0.7 0.8 0.9
唐山市0.9 1.05
邯郸市0.7 0.9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