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电 中西部地区及中部四镇居民生活自来水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召开。在4个多小时的听证会上,22名听证会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价格调整幅度、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实施方案、公共财政的扶持力度等成为听证会上的热点议题。
自来水适当调整价格是必要的
代表们普遍认为,我市水资源十分短缺,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生产生活用水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日益成为慈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为解决资源性缺水问题,市自来水总公司实施了汤浦引水工程;为加大污水处理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市排水公司实施了市域污水一期工程,两大工程的建设,增加了供水、污水处理企业的运营成本。为确保我市供、排水企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适当提高居民生活用自来水价格是必要的。
代表们认为,市民普遍对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着力解决我市水资源紧缺问题所作的努力,表示充分肯定。市民对水价调整有一定的心理准备,表示在一定的幅度内能够接受。
调整幅度不宜过大
大多数代表认为本次水价调整,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市民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价格提高幅度不宜过大。在调整时,尤其应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制订相应的减免、补贴措施。
周央平代表认为,慈溪经济迅猛发展,居民生活日益富裕。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出现了一批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考虑到他们的收入,有关部门对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幅度不宜过大,可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
赞成阶梯式水价
大多数代表认为,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有利于利用“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但阶梯式水价制度的基准价格必须定在较为合适的范围,根据用水量的多少逐级提价的幅度也应恰当,从而真正达到节水的目的。
罗一平代表认为,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级数设置和基本水价的确定要科学合理,方案中第一级基准水价按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扣减,扣减幅度还应斟酌;按户用水人口的多少确定每月用水量基数的办法还可细化。他同时认为,这次水价调整要充分考虑在我市为数众多的外来人员的利益。
公共财政应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部分代表表示,自来水供应和污水处理属于公用事业,政府应加大投入,统筹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关系,使之达到一个平衡点。
杨启德代表认为,自来水的供给是属于公益性质的行业,它的运转方式不能完全由市场来调节,污水处理是一个公共环境的问题,政府部门应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在政策上对供、排水行业予以倾斜,在资金的运行和设施的投入上给予资金保障,以此减轻供、排水企业及消费者的负担。尤其是对低收入家庭,市政府要落实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特困家庭的经济负担,按照有关政策给予特困户每月每户适当的水费补贴。(孙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