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全国城市水价变动统计分析

时间:2007-12-05 11:46 中国水网 评论: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发布了2007年11月份居民生活用水费与污水处理费的最新统计数据,笔者根据相关数据与资料,对最新的水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全国各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水水费区间为0.6-2.8元/吨,污水处理费的区间为0.15-1.17元吨,其中江苏苏州污水处理费为最高。

  在各省会城市的水价统计分析中发现,北京居民生活用水价最高为2.8元/吨,拉萨最低为0.6元/吨,南京市的污水处理费最高为1.1元/吨,太原市最低为0.25元/吨。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在11月份进行水费调价的城市如下两表。

   表1 进行居民用水水费调价的城市

居民生活用水水费(元/吨)

地  区

10

11

变化情况(%)

变化趋势

扬州市

1.77

1.57

-11.3

福州市

1.44

1.2

-16.67

注:居民生活用水水费不含污水处理费、水价附加等

表2进行污水处理费调价的城市

污水处理费(元/吨)

地  区

10

11

变化情况(%

变化趋势

扬州市

0.8

1

25

泰安市

0.7

0.9

28.57

由上两表可见,在所统计的城市水价数据中,江苏省扬州市与福建省福州市下调了居民生活用水水费,下调幅度分别为11.3%和16.67%,同时扬州市还上调了污水处理费,上调幅度为25%,上调污水处理费的还有山东省泰安市,上调幅度为28.57%。

  从10月分的调价情况也可看出,个别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费选择了下调,这主要是由于阶梯式水价的逐渐扩展到全国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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