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区下月起居民生活用水调涨

时间:2007-12-05 09:11 海峡都市报 作者:李贤斌 评论:

明年1月1日起,泉州市区居民生活用水,每吨将要多掏0.1元。

据泉州市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物价局去年10月关于调整泉州市区综合水价问题的批复,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和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的基础水价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收费,从2006年11月1日起执行1.55元/吨,2008年1月1日起执行1.65元/吨。按照这一批复,下月起居民生活用水每吨将要多掏1毛钱,加上0.8元/吨的污水处理费,现状2.35元/吨将调整为2.45元/吨。

此外,从下月开始,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泉州市区居民用水情况入户普查,调查内容包括用户地址、用水性质、水表计量现状等,边普查边整改,如有发现用水黑户等,将按要求清理。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水网”或“中国水网讯”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水网”,并加上链接“http://www.h2o-china.com”。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对于违反本声明的,中国水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中国水网联系(sam@h2o-china.com)。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