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下月开收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
时间:2007-11-27 15:18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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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6日从朔州市物价部门获悉,该市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费将从12月1日起全面调整。调整后,居民生活污水也将收取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5元。
过去朔州市居民生活污水一直不收处理费,今年该市建起了污水处理厂,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将以污水处理费维持处理厂的运营费用。另外,工业污水处理费也由原来的0.40元/立方米调整为0.6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特种行业产生的污水由原来的0.60元/立方米调整为0.70元/立方米。城市低保户家庭在收取污水处理费中凭有关部门证件,按0.20元/立方米收取。(记者 梁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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