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调整时间将另定
“7月1日起,水价是不是要执行之前那个听证会所定的3.2元一吨啊?”昨天(6月30日),许多热心市民打进本报新闻热线询问。昆明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原计划今日起昆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将从2.8元/立方米调至3.2元/立方米。可目前因为一些原因,市发改委尚未上报调价批准方案,因此水价调整的执行时间待定。
早在2005年下半年,昆明在举行听证会后,对水价调整采取了一次听证分阶段实施的办法。原定于7月1日起水价调整的具体办法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上涨0.4元,由原来的每吨2.8元,上调为每吨3.2元。行政事业用水由每吨3.8元,上调为每吨4.5元。工业用水调整至每吨5元,上调了0.8元。餐饮、宾馆等行业的经营服务业用水由每吨4.6元,上调为每吨5.5元。而桑拿、洗车业等用水大户的特殊用水价格,将有较大幅度的上涨,价格由原来的每吨12元,上调至每吨15元。调整后的水价都是包括了污水处理费和相关税费的最终到户价格。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这次水价调整,是要结合第一阶段调价运行后的情况,做好充分调研后,报经省、市政府及省发改委,批准通过后才可执行。因为相关的方案目前尚未上报。因此,原计划从今年7月1日起,昆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调至3.2元/立方米的政策将暂缓。待报经省政府最后批准后,由省、市发改委正式发文时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