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市供水公司开始征收4月份自来水费,不少市民到银行缴费时发现,4月份水费由原来的1.5元/吨提高到2元/吨。自来水费怎么突然“涨价”了?昨天,市环卫处和市供水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近期居民水费金额增加,并非自来水费提高,而是来自代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折算加成。
石狮市早在去年就开始酝酿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在市政府办公会上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将和自来水费“捆绑征收”。今年2月7日,石狮市召开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初步确定石狮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分阶段调整,20072009年先按9元/户/月或3元/人/月征收。这一征收标准于4月1日正式获泉州市物价局批准同意。为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能征收到位,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具体的征收办法,供水区居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均折算成水费由供水公司代征,其中居民用水按0.5元/吨加成折算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但这一折算征收办法并不是强制性的,如居民有异议,可向环卫部门提出,改由按3元/人/月的标准征收,但仍由供水公司代征。
据了解,目前可缴纳自来水费的银行有三家,分别为建行、工行、中行,建行相关系统建设较为完善,居民缴费后获得的票证已将自来水费费额和垃圾处理费费额分开。而工行和中行由于系统改造暂未完成,其向居民开具的票证未能将自来水费费额和垃圾处理费费额分开,导致不少居民产生误解,认为自来水费“涨”到了2元/吨。市供水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与工行、中行方面协调,这两家银行将尽快改造系统,方便广大市民缴费。(记者吴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