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终端水价应解决的几个问题

时间:2007-05-08 15:04 河北水利 评论:

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下发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对农灌水价提倡实行终端水价,即水价与农户见面,实行终端水价可有效遏制浇地乱收费、乱摊派、乱搭车行为,让农户用放心水,交明白钱。目前,河北省终端水价仍处于探索阶段,为加快终端水价的全面落实,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加大终端水价宣传力度

为保证终端水价依法实施,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画、电视媒体等宣传工具对用水户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使用水户了解终端水价的费用构成,了解实施终端水价的作用、意义,使终端水价的实施得到用水户的理解和支持。

2.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政策

现有的《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规定:农业灌区水价按斗口计算,灌区负责斗口以上的水价管理工作,而斗口以下的田间到户水价具体由谁来管、怎么管理还比较模糊。实际上,无论是过去讲的“灌区农户相结合”,还是现在的用水户合作组织,都未明确斗口以下的管理费用,维护费用由谁来承担、承担多少,因此,斗口以下水费管理一直以来比较混乱,田间工程缺乏维护。亟待相关政策引导,明确斗口以下的水价权限和责任义务,规范末级渠系的水价、水费、工程维护等方面的管理。

根据目前我省灌区工程运行实际,终端水价应由以下几项费用构成:斗口以上工程的供水成本,斗口以下末级渠系的经营管理费和维修养护费。据此制定终端水价,既不增加农民负担,又能保证末级渠系的正常运营。

3.加大田间工程的建设力度

农村实行承包经营以来,乡、村集体担负的斗、农渠维修职能逐渐弱化,水利工程效益逐年降低,跑、冒、漏现象严重。如果在现有条件下,按用水量及利用率向农民征收斗口以下的管理费,无疑加重农民负担;若不能按此办法征收,则渠道维护缺乏资金,不利于灌溉管理的良性运行。在这种两难境地下,国家应加大对田间工程的投入力度,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在工程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征收斗口以下工程管理费,这样既保证了工程的正常维护,也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

田间工程投入可区别对待,对于蔬菜、花卉等高效农业区,农户有一定经济实力,这部分田间工程的维修投入可以受益农户为主,由农户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对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粮棉产区的田间工程维护宜以国家投资为主。

4.做好量测水工作

公正的度量是市场条件下公平交易的前提,终端水价中水量的计量是维护买卖双方利益的砝码。只有水量计量准确,才能保证水价公平合理。受观念、经济、技术等条件的制约,目前全省大部分灌区量水仍处于粗放管理状态,许多渠道无量水设施。如果实行终端水价,应保证量水到户,最低保证量水到渠。因此,各水管单位要下大力气完善量水设施。

5.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为了确保终端水价依法实施,必须加强对水管单位的监督,防止水费计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三公开”、“两禁止”,即水价公开、水量公开、水费公开,禁止乱收费、禁止浇人情水、定期检查,专项治理,纠正浇地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同时,建立水政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水价管理机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查处,切实维护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

6.建立用水合作组织

为保证终端水价依法实施,必须建立用水合作组织,明确用水户的“责、权、利”,让用水户合作组织负责渠道工程管理、征收水费及所征收款项的使用,增加管理的透明度。以所有用水户户主为会员的用水户协会,其执委会与组委会、协会代表大会都是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能够充分体现农民意愿,在编制工作计划、年度预决算,组织指导灌溉设施及水费征收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用水合作组织使每个用水户都能参与到灌区管理中来,为终端水价趋于合理、顺利实施奠定了基层组织基础,可以极大地促进终端水价的实施,使渠道工程管理经常化、制度化。(刘兵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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