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合肥市各界关注的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4月27日上午正式举行。来自合肥市人大、政府相关部门、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普通消费者群体的25名听证代表,针对合肥市建委申请调价的陈述报告进行了公开听证,此前,市民通过本报提出的五大建议也在听证会上得到充分传达。合肥市物价局表示,将根据社会承受能力、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结合听证代表的意见,尽快形成调价方案并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希望调价“一次到位”
听证代表对污水处理费调整均给予了理解。本报读者曾建议调价一步到位,这得到八成以上代表的赞成,部分代表认为价格调整幅度不能太大。
按照居民用水量平均每户8~10吨/月计算,合肥市建委给出的第一套方案为:2007~2008年居民自来水到户价为2.14元/吨,每户每月需多交1.92元~2.4元,2009~2010年自来水到户价为2.24元/吨,每户每月需多交2.72~3.4元;第二套方案,居民自来水到户价为2.19元/吨,每户每月需多交2.32~2.9元。
消费者代表万亚波认为,污水处理事业不能单纯依靠提价,政府也应加大投入、相关部门加强内部管理。他认为,应将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7元/吨。这得到了不少代表的认可。庐阳区人大代表许维华认为,居民自来水到户价不应超过2元/吨。
成本核算应更清晰透明
合肥市建委提供的陈述报告中称,合肥目前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成本严重背离,平均污水处理成本为0.8785元/吨。监审方认为,平均成本应为0.8217元/吨,低于报告中所说的数字。
听证代表、合肥市财政局非税局副局长刘勇军表示,根据他掌握的材料,成本核算中部分收入并未计算在内,账目不够清晰,具体问题值得商讨,污水处理的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万亚波代表也认为,申请方的成本核算不清。
本报读者曾建议,污水处理费应“专款专用”,加强监管。对此,消费者代表何全认为,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专家代表、省环保局张之源也认为,污水处理资金的使用应公开、透明,建议有关部门每年对此进行公布。
此外,不少代表也希望,应在合理用水量范围内,按保本微利原则征收水费,对浪费的超额用水量或产生高额污染的用户则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阀”作用,促进居民、企业节约用水。
赞成对低收入家庭优惠
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将影响到所有用户的用水价格。
有专家代表认为,调价对工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经营企业影响不大,可通过挖潜改造、堵漏节水等措施来减少影响。在污水处理不能快速提高的情况下,要争取必要的投资和补贴政策,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代表认为应多方投资、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除亚行贷款、国债项目争取支持外,还可吸收民间资本,通过改革、重组、兼并等,包括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吸收各类资本参与污水处理。
有企业代表还提出,对三农企业应给予支持,否则调价会由农民“买单”,另外,对能自行处理污水的企业也应给予一定的费用减免。
针对低收家庭,继续随自来水费一起每户每月免收4吨污水处理费,按现行标准为7.60元。多数代表在赞同时,也提出应加大优惠力度,由原来的每月4立方米基本生活用水补助,改为5~6立方米免费用水来收取污水处理费。(夏蓉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