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调整今(4月27日)开听证会
受到环境治理和污水处理成本提升的压力,市建委提出要求,适当调高合肥市污水处理费的现行收费标准,提高部分将直接加到居民生活用水,以及行政事业、工业用水及经营服务、特种用水的水价上。因此今天上午为此召开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备受各界关注,环保、商务等方面专家学者及消费者代表刷刷到齐,一场观点碰撞会井然展开。
调高水价出处何在
0.80元/立方米是道杠
合肥自1996年4月1日开始收取污水处理费,现行污水收费标准是2002年9月1日调整的,居民生活用水为0.60元,行政事业、工业用水0.70元,经营服务、特种用水0.90元;实际操作中,按用水量的85%分别收取0.51元、0.595元和0.765元,平均为0.5828元。
市建委提出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理由是:目前的平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大大低于实际污水处理成本。从政策层面上看,2005年,省物价局提出,我省淮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征收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立方米0.80元。市政府2006年9月28日与省政府签署的“合肥市‘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承诺,2006年底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标准不低于0.80元/立方米。申请方正是据此向合肥市物价局提出调价申请。
污水治理压力趋大
目前年缺口近亿元
据最新透露,有关部门争取到2010年,使合肥市的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为此,合肥计划2007至2010年再投资约10亿至15亿元,建设蔡田埠、望塘二期、十五里河3座总处理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完善约206公里的污水管网,并对南淝河等城市水体进行综合整治等。据近3年的污水处理成本分析,目前的平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0.5828元/吨,与实际污水处理成本平均相差0.2975元/吨,相差51%,按目前的收费标准,每年只能收取污水处理费1.1亿元,仅运营资金缺口年平均就近1亿元。由于经费不足,严重影响了污水处理投放和污水处理标准的提高。
居民用水可能涨价
代表认为近期不宜猛涨
听证会上,围绕市建委提出的两种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建议,代表们引用例证,多方阐述观点。从2005年及2006年合肥市分类售水数据资料显示,居民用水平均每户每月在8至10吨。市建委的方案一为2007至2008年每户每月需多交1.92元,2009年至2010年每月需多交2.72至3.40元;方案二为每户每月需多交2.32元至2.90元。专家代表、市商务局总经济师王可健表示,原则上同意第一方案,即分步实施调价方案,但调整幅度要变小。据他测算,由原来的0.51元/吨调为0.65元/吨,增加0.14元;2009年至2010年由0.65元调整到0.80元,增加0.15元,自来水价格由2.04元调整到2.10元。总之要综合考虑居民承受力确定调整幅度。
更有代表搜罗的信息显示,目前全国119个大中城市中,污水处理费超过0.51元/吨的有47个城市,占39.5%,较高的苏州为1.17元,合肥和锦州等城市污水处理费为0.51元/吨,秦皇岛等69个城市污水处理费低于这个数字,占58%,只有19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处理费每吨0.80元的标准。市消协侯玉堂代表说,根据国家建设部调查,收入在平均水平以下的60%的城镇居民,水价支出已占到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例的3%~4%左右,这一比例已经接近居民可承受力靠上的界限。他们一致认为调价幅度不能过大。
夏蓉代表说,从今年一季度全市城镇居民物价水平来看,1至3月份城镇居民价格指数为103.3%,超过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的0.60和0.30个百分点,超过警戒线,涨幅为近几年来季度涨幅之首。如果水价涨幅过大,可能引发新一轮价格上涨,应密切监控和确保居民价格总水平稳定。
对企业、行政事业有影响
挖潜改造 堵漏节水
专家代表市环保局赵顺琐发言说,调价总体对工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经营企业的影响不大,可以通过挖潜改造、堵漏节水等措施来减少影响,争取必要的投资和补贴政策,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他认为应多方投资、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除了亚行贷款、国债项目争取支持外,还可以吸收民间资本,通过改革、重组、兼并等,包括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吸收各类资本参与污水处理,对一些污染大户、排污企业和用水大户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有3位代表特别提到污水处理费收入应专款专用,全额上缴同级财政,有效监督使用和管理。
针对听证会方案中提及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针对我市的低保家庭,继续随自来水费一起每户每月免收4吨污水处理费,按现行标准为7.60元,绝大部分代表均赞同。王可健代表测算认为可以加大优惠力度,由原来的4立方米基本生活用水补助,改为5立方米免费用水来收取污水处理费。 (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