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舆县采取有效措施征收污水处理费,取得了较好效果。截至2007年3月底,仅1年多时间已征收污水处理费230多万元,征收率达99%。
平舆县污水处理厂于去年12月试运行。据测算,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后,全年所需电费、菌种培养等各种费用达200万元。针对这种情况,平舆县征收污水处理费以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2006年以来,县政府成立了由建设、水利、财政和公安等部门参加的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协调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并明确建设部门为污水处理费征收主体,自备井部分由水利部门代征。同时,该县还出台了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对不按期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征收,加收滞纳金。严格资金管理,建立污水处理费专用账户,资金拨付由县项目监查组、发改委和财政局共同监督管理,并跟踪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保证专款专用。(崔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