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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户均水费每月多掏6.6元

时间:2007-02-28 09:23 三湘都市报 评论:

  “此次供水价格调整后,长沙市区居民家庭每户每月将多出6.6元。”长沙市物价局副局长王红介绍说,根据长沙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长沙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05年为21499元/人•年,月工资为1792元/人•月,比2002年环比增长了49.9%%。

  根据有关资料分析测算,长沙市普通居民家庭月平均用水量为10—15立方米,按现行价格1.44元/立方米,月用水量15立方米计算,每户每月水费支出为21.6元/月,占月工资收入1.2%%;按调整后的新标准1.88元/立方米计算,每户每月水费支出为28.2元/月,占月工资收入1.57%%。“因此调价不会对普通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产生很大影响。”

  另外,长沙市的低保特困户家庭将享受减免优惠。根据长沙市低保局提供的数据,长沙市2006年底由市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费的特困户共53578户,对这类特困家庭,继续由供水企业每月每户免收4立方米自来水水费和城市污水处理费(含水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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