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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水价明日上涨 居民用水上调为1.88元/吨

时间:2007-02-28 09:10 三湘都市报 评论:

  2月27日上午,长沙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从2007年3月1日起,长沙市将执行新的供水价格标准,居民生活用水将由目前的1.44元/立方米调整为1.88元/立方米,物价部门测算,长沙市普通居民家庭将为此平均每月每户多支出6.6元,“不会对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产生很大影响”。

  生活用水每吨要多掏0.44元

  据介绍,此次长沙供水价格调整涉及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价格两大部分,2006年8月中旬,长沙市排水管理处和长沙市水业投资有限公司就提出了申请报告,12月15日,长沙市物价局召开长沙市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后,今年1月10日和1月29日,长沙市人民政府通过二次审定正式批准同意长沙市物价局呈报的《长沙市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和自来水价格正式方案》,2月14日,省物价局正式下达《关于同意调整长沙市区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

  历时6个月后,长沙市供水价格新标准将从2007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由1.44元/立方米调整为1.88元/立方米;各类用水的综合平均价格为2.14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1.37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7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02元/立方米。“两步走”变“一步到位”

  记者注意到,此前提交听证的初审方案中,自来水价将分段调整,2007年7月1日以前,基本水价每吨上调0.20元;2007年7月1日后,基本水价每吨上调0.25元。长沙居民生活用水价拟由目前的1.44元/立方米,上调至今年7月1日前1.91元/立方米、7月1日后1.96元/立方米。但今天公布的最终实施方案,水价标准并未分段调整,而是“一步到位”。

  长沙市物价局副局长王红解释说,相关部门在决策时,充分听取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在短时间内两次调整水价,不但市民难以接受,在征收水费的实际过程中也不便于操作。“因此我们将两步调整的方案并成一步,并对拟调整的幅度进行了适当降低。”

  据介绍,按原拟调整的总体方案,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幅度为0.65元/立方米,而经正式批准的执行方案中,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价幅度为0.57元/立方米,比原拟调方案下降0.08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下降0.05元/立方米,自来水价格下降0.03元/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比原拟调标准下降0.21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上涨幅度只有0.44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平均上涨0.35元

  长沙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谈文昌表示,目前长沙每年能征收到1亿零500万污水处理费,水价调整后,污水处理费平均上涨了0.35元/立方米,每年能新增收的污水处理费不到1个亿,“这在整个污水处理运营中仍只是一小部分,所征收资金将全部用于城市污水处理的运营。”(肖雯栎 黄兰 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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