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贺州市于什么时间开征污水处理费?
答:2005年6月,贺州市市政管理局与市物价局成功地组织召开了贺州市污水处理收费听证会,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已通过自治区物价局的审批(桂价格[2005]285号)。2006年12月15日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的决定,贺州市的城市污水处理费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征收。
二、贺州市按什么标准开征污水处理费?
答:污水处理费分污水处理厂建设期和运行期,此次开征的是建设期城市污水处理费。考虑贺州市的实际情况以及市民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经过召开听证会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由自治区物价局批准,不分生活、生产、经营用水均统一按0.30元/立方米的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
三、污水处理费的收费范围和对象包括哪些?如何收取和管理?
答:凡在贺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使用自来水的用户以及使用城市排水管网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自备水源的用户,均应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
经市政府批准,污水处理费的收费主体为贺州市市政工程管理站,统一征收规划区内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按用水量的多少计算征收。所收的污水处理费全额上交市财政的污水处理费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及以后的污水处理厂运行,并接受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或监督。
四、贺州市为什么要征收城市污水处理收费?
答: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贺州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市区内的生活污水和大部分工业废水都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入贺江。随着贺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迅速增加,相应地城市污水排放量也不断增加,已成为影响城市环境以及贺江的一个重要污染源。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通过企业自筹、申请国债等多方筹资实施贺州市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该项目的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6万吨,第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3万吨,概算总投资为人民币7919.41万元。目前,已经完成了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所有前期工作,项目的筹建工作正在紧张进行。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就是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的良性运行机制,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的前提。
五、在污水处理厂建成以前,提前征收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有哪些政策依据?
答:(1)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 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的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计价格[1999]1192号)第一条规定:“在供水价格上加收污水处理费,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的良性运行机制。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城市,加收的污水处理费,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用于补充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但必须在三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2)根据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515号)第四条规定:“要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2003年以前,全国所有城市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按流域或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在2006年底前建成相应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3)根据国家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 1591号)第二条规定:“可提前三年开征污水处理费,征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可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补偿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运营成本,使投资者有合理的投资回报,以鼓励、吸引各类所有制经济参与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和经营,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融资及运营管理体制。切实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困难的问题,保证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能够正常运营,为全面推行污水处理产业化创造条件。”
六、交纳污水处理费是以什么作为计量标准的?
答: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计价格[1999]1192号)规定,污水处理费是水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用户用水数量(包括从城市供水企业取水、自备井和江河湖泊取水)收取,各城市要在供水价格上加收污水处理费,以补偿城市排污和污水处理成本,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
七、排污费与污水处理费是否是重复收费?
答:不是重复收费。按照《环保法》制定相关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政策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环保局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超标准排污费,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污水处理费开征后,环保部门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同时取消建设部门征收的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
八、污水处理费的用途是什么?
答:城市污水处理费作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资金来源之一,专项用于:(1)在建设期间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前期工作和相关配套项目的投入;(2)在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项目建设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3)代收手续费开支等。
贺州市市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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