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缓解城区供水投入与产出的矛盾,防城港市正式调整城区供水价格。维持达7年之久的供水价格从2007年1月起发生新的变化。
调整后的供水价格是:居民生活用水由现在的1.16元/m3提到1.86元/m3(详见四版公告),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由现在的1.16元/m3提到2.06元/m3,工业生产用水由1.25元/m3提到1.96元/m3,经营服务的价格则由现在的1.45元/m3提到2.21元/m3,特种行业按3.26元/m3收取。船舶、外轮用水分别由现在的2.70元/m3、3.20元/m3提到5.00元/m3。
此次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市亿港自来水公司事前进行了广泛的听证,于2006年11月23日召开了价格听证会(本报11月28日一版曾作过报道),自治区物价局、市物价局及社会各界代表就城区供水价格调整进行了论证,取得共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防城港市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桂价格〔2006〕405号)规定,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新的供水价格。按市物价局的文件,调整后的供水价格从2007年1月1日起按水表抄见水量执行。 (记者 黄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