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效益来说,种水田的收益通常是种旱田的3倍左右,因此水田成为农民和基层政府的首选。20年的时间,黑龙江省水田种植面积增加了约6倍,产量增加了17倍左右。但是这个产量增加是以大量消耗水资源为代价的。因为不仅灌溉水田需要大量的水资源,在灌溉过程中引发的水资源浪费现象更是触目惊心。根据水利部门统计,全省灌区从蓄水工程到田间,水的平均利用系数只有40%左右。也就是说,有60%的水还没有流进稻田,就渗漏、跑冒掉了。如果以水田年用水量为160亿立方米左右计算,每年浪费水大约在96亿立方米左右。而那些最终流进稻田的水,也在传统的低效灌溉过程中继续发生着浪费。
一方面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另一方面则是惊人的浪费,业内人士一致认为,矛盾的焦点在于水价。
黑龙江省在1995年启动第三轮水价改革,根据当时的测算,农业用水每亩每年成本为36.84元,考虑到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黑龙江省制定了20元的年亩水价。但是年亩水价显然有着明显的弊端,比如这个价格没有反映出各个灌区由于不同的灌溉条件,如自流灌溉、提水灌溉和蒸发、渗漏及不同积温带等差异造成的取水成本不同;同时,实行年亩水价后,不管用水多少都必须每亩交20元水费,稻农普遍存在着“不用白不用”心理,由此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面对原本就十分有限的水资源,灌区上游稻农大水漫灌、下游往往会无水泡田,由此导致各地水事纠纷不断。
庆安试点的经验
庆安是黑龙江省水稻大县,有水田93.4万亩。庆安县和平灌区是一个自流灌区,其水源取自呼兰河。在这次水价改革前,整个呼兰河流域都面临着上游稻农大水漫灌、下游渴水的问题。由于担心水田渴水,原本地处呼兰河中游的和平灌区,将自己的取水渠首建在了上游的铁力市,而且每年都要比正常泡田期提前一个月引水泡田,以错开用水高峰,并且普遍采用大水漫灌的方式,尽可能的将水田泡透,以免5月份正常泡田时无水可用。
2004年,黑龙江省开始在庆安实行按方收费的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后,为使供水、用水双方在用水量上有一个明确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当地使用了“日水尺记录表”。表上记录着每天2次的水尺高度,用水尺高度就可以换算成每日的用水量。同时,该表还必须有水管单位和支渠稻农用水者协会的双方看水员当场签字后方能生效。这样,农业用水就由过去的按“亩”收费,变成了如今按照实际用水量“立方米”收费。也就是所说的“亩改方”。
经过这样一改,灌水的多少与水费的多少直接相连,价格杠杆对节水的作用逐渐显现。当年,在和平灌区的林场支渠,近千亩水田每亩用水523立方米,比过去每亩节水23%。“水是商品”的概念在农业用水中得到体现。过去按亩收费时,水管单位的职工对大水漫灌、甚至是漫溢到水田以外,都是见怪不怪、熟视无睹。而2004年,和平灌区对其22条支渠,都实行了以责权利为核心的承包制,这个承包制将工程管理、灌溉管理和水费收缴相挂钩,每个承包人负责所辖区域的配水、记录和协调矛盾。这里出现了承包人在田间地头“死看死守”新现象。
新用水制度的实施对于化解水费收缴难题、调动职工工作热情也有着出人意料的效果。据和平灌溉站辛副站长介绍,2004年该站共有职工115人参加了干支渠承包。为了更好的把关、计费,有60多名职工在灌溉期间,在所负责渠道附近的农村租房子住,他们在计量、配水和维护渠道时完全融入到水稻生产中的主要环节,与稻农打成了一片,甚至成为了一定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这使不少历史上水费收缴中的顽症,如拖欠、以物(水稻)抵费等得到了化解。那么,庆安的改革是否已经取得了全面的成功?采访中,省物价局负责水价改革的王连佳说出了他的观点:“目前,黑龙江省正在全面引进价格机制,缓解资源紧张,促进节约。因此,目前进行的试点只是整个水价改革的一部分,今后,我省还将出台更多的配套措施,以促进改革向更深层次发展。”
(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