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邯郸市环保部门获悉,今年邯郸市力争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削减8%和11.2%,年内所有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
据了解,邯郸市新一轮限期治理工程,将对武安市、峰峰矿区、磁县、邯郸县等重点区域和钢铁、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进行治理。马头电厂、邯峰电厂所有机组脱硫工程今年年内开工建设,年底以前将全部完成脱硫任务,其他火力发电厂年内至少有一台机组脱硫工程建成投运;各钢铁企业拿出积极可行的脱硫计划,每个重点钢铁企业至少有一台烧结机脱硫工程开工建设。在保证省重点监控企业完成任务的基础上,从中筛选出30家左右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实施市级节能减排目标管理,督促其于6月底前实现污染在线监控。
另外,今年还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内所有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制定优惠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局联网,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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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不达标 主管领导要辞职
时限3年,邯郸市节能减排实施“双百+否决”责任制
本报邯郸电(通讯员冯涛记者邢云)邯郸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节能减排“双百+否决”责任制,3年若完不成任务,主要领导不提拔,主管领导引咎辞职。
“双百”即全市重点抓好100家年耗能万吨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抓好100个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否决”即对各县(市、区)和“双百”企业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责任制,确保到“十一五”末全市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2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5.3%,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18%的目标。
记者了解到,今年邯郸市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责任制,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的县(市、区)和“双百”企业给予黄牌警告,取消年度综合评先资格。3年完不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各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不得提拔重用,主管领导责令引咎辞职;“双百”企业中,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法人代表就地免职,民营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法人代表不得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