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发展“绿色信贷” 重点扶持新型环保企业
时间:2008-01-14 10:06
《江西日报》
邹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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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宜春市近日出台了发展“绿色信贷”助推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尝试用信贷杠杆限制发展“两高一剩”行业,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并重点扶持创新型节能环保企业,引导企业发展节能环保型项目。
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节能减排为指标,提高“绿色信贷”准入门槛,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及生产能力过剩行业中落后产能和工艺的信贷投入,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大范围产能过剩。同时,坚决压缩并逐步退出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项目,对“两高一剩”行业贷款限期压缩清收。
对于节能重点工程和重点污染防治工程,宜春市银行金融机构将提供“绿色信贷”支持,增加对水污染治理工程、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循环经济试点、水资源节约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垃圾资源化利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及推广、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环保产业等重点项目的信贷投入,促进形成一批能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新型清洁产业示范园区,助推辖区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为探索建立信贷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宜春市银行金融机构将配合节能减排安排信贷资金,重点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项目流动资金贷款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对资信好的自主创新企业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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