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日报消息,筹划近十年的钦州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终将破冰而出,两年后灵山县城的所有污水将通过该厂变为国家一级标准B标准排放水,灵山县城和鸣珂江下游100多万人民的身体健康更有保障。
灵山县城区过境江河鸣珂江段和环秀江段总长4.8公里。其中,鸣珂江及其支流经灵山县城河段污染极为严重,直接威胁下游钦江流域的水质。在鸣珂江畔,直接的污染源有灵山县化肥厂、电镀厂排放的废水和居民的生活污水。经调查,在两个河段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共有35个(鸣珂江段18个,环秀江段17个),日排放生活污水量约2万立方米,占城区生活污水排放量的90%以上。
今年7月,该县通过招商引资,与广西风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协议采用BTO(即投资建设—运营回收—工程移交)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
目前,用地面积约60亩、日处理污水5万立方米、估算总投资为9914万元的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正式选址在灵山县城将军铺鸣珂江与209国道桥交界处,工程项目拟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水法(即CAST处理工艺)进行设计建设,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一级标准B标准排放。据悉,该工程可望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开工建设,2009年底竣工验收。(张如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