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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重点流域均纳入新排污体系

时间:2007-10-11 11:40 中国建设报 评论:

  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0月1日正式实施,至此,山东省内重点流域全部被纳入新的排污标准体系下。山东省环保局表示,这意味着山东省所有河流全部实施了严于国标的排污标准。

  根据环境容量和减排规划,山东省从去年开始尝试用更为严格科学的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取代行业标准,陆续发布和实施了《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及今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为保证流域标准的顺利实施,山东省从今年开始在南水北调黄河以南段及省辖淮河流域和小清河流域实施生态补偿试点,对一些拥有成熟治污技术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其技术转让,以扩大治污范围;同时,对在期限内不能达标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其关停,确保2008年全省主要流域全部实现“清水走廊”的目标。

  据了解,2006年山东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2.1%和1.6%,实现两项指标“双下降”,2007年,山东省提出了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7%,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低5%的目标。(刘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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