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力争三年还清小清河
为强化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山东省潍坊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力争在3年内基本实现小清河流域河流水质变清的环保工作目标,要求全市以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为主要手段,积极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强化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小清河流域水质。
据了解,小清河干流自寿光市羊口镇刘旺村北进入潍坊市境内,寿光市大部分乡镇和青州市西北部的4个乡镇位于小清河流域,此流域的新、老塌河和张僧河属小清河支流。其中,新塌河汇集了青州市北阳河经处理达标的城市排水和东营市织女河的城市排水后,经老塌河进入小清河;张僧河汇集了寿光市城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大部分用于北部压碱造田和芦苇湿地。受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和上游企业偷排污染物的影响,作为小清河支流的北阳河有时会出现污染物浓度升高现象。
为综合治理小清河污染,潍坊市编制、落实《潍坊市小清河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实施辖区内河流实现3年变清的工作规划。按照规划,潍坊市2012年前应完成22个治污项目,目前已完成17个,下一步将重点抓好剩余5个项目的落实工作,督促落实小清河流域的点源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中水回用、芦苇湿地建设等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
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对青州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实行市场化运营,通过合同约束,督促运营方尽快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投资改造,提高脱氮除磷能力;在寿光市城北再建设一个高标准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6万吨/日,采用城市污水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后的中水全部回用,以弥补寿光市水资源紧缺的状况。
潍坊市将进一步深化流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把排污总量的削减任务落实到各企业,落实到具体污染治理项目上,明确时限、责任和要求,确保污染物减排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并通过验收。对新、改、扩建项目,认真核定排污总量,确保严格按照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建立流域内重点监管排污企业定期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未完成减排任务的,要实施“区域限批”政策,还要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同时,积极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年底前对北阳河河道进行清淤清障,避免因垃圾囤积造成河水发酵变质引发二次污染,结合城市建设对北阳河两岸进行美化、绿化和综合开发。 (季英德 董若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