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开展“卫监3号行动”,对自来水卫生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卫生执法人员发现,我市农村水厂影响卫生安全的隐患真不少,如缺少水质检验程序、设备陈旧、管道老化等。
“卫监3号行动”共检查芜湖市市政水厂3家、自建水厂4家、二次供水单位10家、县政府所在地镇级市政水厂3家、市郊及三县乡镇农村小水厂47家。经对47家市郊及三县乡镇农村小水厂及2家农村学校自备供水水样进行抽样检验后发现,有1家自建水厂的出厂水、1家二次供水单位的二次供水、1家县政府所在地镇级市政水厂、2家农村学校自备供水水质检验结果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其主要原因都是微生物指标严重超标, 2家农村学校自备供水水质竟然都是未经处理而直接供应。
市卫生监督所有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市郊及三县乡镇农村小水厂,目前均缺少水质检验室及相关专职检验人员,不能开展常规项目的自检工作。由于缺少资金和相应的技术人员,一些水厂制水工艺不够完善,混凝剂投加量及方式不当,消毒加药量不足,难以保证水质符合要求。另外,少数水厂由于其建设过程是分段进行的,存在新老管网混用的情况,影响了水质卫生。这些水厂因缺少资金,无力进行管网的改造,难以保证饮用水卫生安全。一些水厂及二次供水单位缺少日常卫生管理资料,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及报告制度,涉水消毒产品未索取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记者 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