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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占42%

时间:2007-06-12 10:05 人民政协报 评论: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在饮用水中氟化物重度超标的人口中,相当一部分人在体力、智力和遗传方面都出现异常,这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危害深远,由此带来的社会负担也不可低估。

  由于自然地理环境因素,西部地区农村受高氟水、高砷水和苦咸水之害的人口面积很大。

  近期,云南省农村人口饮用水源现状取样检测、分析结果显示:云南省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为1513万余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2%。

  其中,氟超标153.11万人,砷超标25.11万人,饮用苦咸水人口25.64万人,直接饮用四类及超四类地表水的有238.05万人,其他饮水水质超标(包括铁、锰等严重超标)的有110.95万人,水源保证率不达标人口数207.48万人,还有水量和方便程度不达标的360多万人口。在其他西部省区,也面临同样严峻的问题。

  人的生命和健康是第一位的。西部很多群众希望国务院和各级政府能加大决心,谋划一个能够较快解决农村农民饮水安全问题的方案。

  为此建议:

  第一,要争取充足的资金支持,国家已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来扶持,对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是60%~80%。同时西部各省区也要积极把配套资金足额配齐。

  第二,要充分利用水费、水价、水权等政策和“谁投资谁受益”、“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建设,改革水利投资和管理体制。

  第三,要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建设和管理,让农民通过投资、投工等各种方式参与其中,并用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来保证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理和运行。(杨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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