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水质的好坏,与市民的生活密切相关。省建设厅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分别于今年6月、12月在全省设区市中开展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督察,并以督察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督察内容包括:全省11个设区市的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检测、管理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全部出厂水以及具有代表性的两个管网水进行抽样检测。今年上半年检测项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中的全部35个水质指标,下半年检测项目为新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的42项常规项目。
按照通知,省建设厅负责统一组织水质督察工作,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负责到各市采取水样并进行水质检测。水质督察报告经省建设厅审查批准后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