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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拟明年4月1日起年增排污费9.3%

时间:2007-05-17 13:35 人民网 评论:
香港立法会昨天以32票赞成,19票反对及一票弃权,通过政府提出的决议案,明年4月起连续10年增加排污费,由现时每月平均11元增至2018年的每月27元;同时,政府承诺会增拨资源改善污水处理设施。

  政府明年4月1日起,每年增加排污费9.3%,至2018年,收回排污费80%成本,以体现污染者自付原则,鼓励减少排污。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表示,因应高耗水量用户要适应改变,故把加价的生效日期由今年7月押后至明年4月。她强调加幅温和,本港的排污费与世界各大城市相比仍十分相宜,市民可以负担。政府未来10投放200亿元,兴建处理污水设施,相等于过去20年的投资总额。廖秀冬承诺在2011年有中期检讨,交代净化海港工程,若每年提交的帐目显示超过收回成本目标便检讨收费。(陈晓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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