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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江苏人都喝上干净水

时间:2007-05-16 08:39 江苏经济报 评论:

江苏省投入1.5亿推进苏中苏北环境基础建设

  在昨天召开的全省苏中苏北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会上,我省苏中、苏北等地的相关领导与省建设厅签订了环境基础设施省级补助项目责任状,以全面推进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还联合下发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其中,1.5亿元用于对宁镇扬泰通和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纳入省“十一五”规划的区域供水、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三类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引导扶持。
  在会上,副省长仇和给大家报的一组数据,让与会人员倍感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十五”期末,宁镇扬通泰区域供水、淮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只完成了原计划的16%、60%、68%;而“十一五”期间,宁镇扬泰通区域供水普及率要达到80%、苏北区域供水普及率达到60%的要求,2010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80%的目标。为此,根据要求,各地的近、远期建设目标和任务必须符合责任状的要求,必须创造条件超额完成任务,不能延滞。

  “我们要尽快地让全省各地的群众都能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享受美好环境。”省建设厅厅长周游这样向记者点明了此次会议的主旨。据周厅长介绍,实现宁鎮扬泰通和苏北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将使我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的总体水平和城乡环境面貌有极大的提升,在全国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也是我省各地落实生态省建设目标,推进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的重要举措。最主要的是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同时,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还联合下发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上,以目标考核为依据,实行“以奖代补”。即对经省确认的项目建设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按规定标准给予资金补助。据介绍,“以奖代补”为引导性、激励性的资金,补助标准为区域供水类项目,一、二、三、四类地区补助标准分别为投资总额的12%、9%、7%、5%;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按新增建设规模每吨∕日补助1.6万元、1.3万元、1万元、0.65万元的标准;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重点项目补助标准为10 15万元∕个。作者:王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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