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华电)从今年起到2010年,贵州省将投资11亿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2亿1952万新元)新建38座污水处理厂,以实现全省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平均处理率不低于50%的目标。
近年来,在国债资金的支持下,贵州省通过采取转让、经营、转让(TOT)、兴建、拥有和运作(BOT)等建设模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截至目前累计已开工22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已形成日污水处理能力49万3000吨,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现已从20世纪末的零提高到目前的33.1%。
但贵州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于起步较晚,现已开工的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后,全省日污水处理总能力仍将只有114万3000吨,不能达到贵州省“十一五”(2006-2010年)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中明确的到2010年,全省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平均处理率不得低于50%,其中中小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60%,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70%的要求。
为此,贵州省建设和环保部门商定,从今年起,这两个部门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资金,对全省10至15个县城的污水处理项目进行补助,同时鼓励这些城市继续采取向银行贷款、特许经营等办法,以加快这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此外,贵州还将通过拓宽投融资渠道,大力引资参与本省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
贵州省九个地、州、市所在地城市都相继开工建设了垃圾填埋场,全省城镇目前每天产生的9500多吨垃圾,已有3600多吨实现了卫生填埋,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接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