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保局、省建设厅日前联合召开全省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各地依法科学及时划定和明确饮用水源保护区,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会议指出,全省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全省八大主要河流劣于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23.2%,超过Ⅲ类水质的断面数所占比例最高的河流为赣江,其次为渌水、袁河、饶河和抚河。全省水环境质量特别是生活饮用水环境质量正在不同程度地受到威胁,一是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二是少数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仍有排污口存在;三是少数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
会议强调,各市、县政府要组织环保、建设、水利、国土等职能部门尽快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彻底查清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主要原因,重点排查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现状调查报告,结合实际,制订科学、可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反有关法规关于禁止排放污染物或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码头及在水体进行产业化养殖,经营餐饮、娱乐项目等规定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限期拆除;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影响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的行为要依法处罚。
会议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于4月31日前将本级政府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和相关技术方案报省环保局。(记者熊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