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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农民用水合作社建设现场会召开

时间:2006-04-29 08:38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 评论:


  2006年4月26日,密云县在新城子镇蔡家甸村召开农民用水合作社建设现场会,推广蔡家甸村实行计划用水实现节水增收双重效益的经验。副县长吴成全出席了现场会。

  从2000年起,密云县建立了新型灌区管理组织机构——农民用水者协会。这是一种“用水户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利管理合作组织,把水利工程设施的使用权和管理权交到了农民的手里,保证了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营和保值增值,有效的改变了水利建设“重建轻管”的局面。五年来,全县已建立7个镇级农民用水协会、69个村级分会。这些协会在当地农村的水利设施保护和维修,节约用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农业的增产增收。2005年,密云县将农民用水者协会统一定名为农民用水合作社。

  蔡家甸、东沟农民用水合作社是在原农民用水协会的基础上于2006年三月成立的。合作社实行计划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注重因地制宜,采取农林节水增产措施;与科学试验成果推广相结合,实施科学灌溉制度,核定成本水价,加大水费改革力度,实现了节水、增收的双重效益。

  吴成全在现场会上指出:农民用水合作社的成立,可以达到规范使用和维护水利设施的目的,能够实现农业科学灌溉,达到了完善市、县、镇、村四级水务管理网络的要求,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吴成全要求各乡镇,要规范农民用水合作社的运作,加强宣传,遵循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立足实际、形式多样,加强监管、规范运作的原则,把农民用水合作社办好。各单位要加大扶持力度,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创新机制。

  吴成全强调,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把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积极引导群众自愿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社;政府各部门,尤其是水务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帮助农民用水合作社会的建设,保障农民用水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

  现场会上,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蔡家甸、东沟农民用水合作社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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