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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6年再生水回用率将达50%

时间:2001-08-15 09:45 评论:
过不了几年,一些新建居住区的冲厕用水将是经过处理的城市污水,河湖景观、道路浇洒、绿化、工业用水、农业灌溉也将用上再生水,这是北京市城市排水公司总经理杨向平向记者透露的。据悉,北京市政府要求到2006年再生水的回用率要达到50%以上,未来5年内北京将新建污水厂11座,这11座污水厂中将建设再生处理设施,其深度处理总能力达到60余万立方米/日,并配套建设供水干线总长约447公里。

  再生水的价格将包括水资源费、制水成本和输配水成本,随着水价格的逐步提高,使用再生水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日益明显。目前北京市建成的宾馆饭店及工业企业内部中水回用设施约126套,回用量约为4.35万立方米/日。近期内完成的高碑店中水回用工程采用政府与企业共同融资,规模为47万吨/日,目前的一期工程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20万立方米/日的处理水送入高碑店湖作为第一热电厂的冷却用水,另有10万立方米/日的处理水送到第六水厂进一步处理后供东南郊工业区作为工业冷却水及南城地区作为公园绿地和道路浇洒用水。该工程是全国最大的城市污水再生回用项目,已于今年7月投产运行。

  北京市城市排水公司与北京市规划院近日联合编制了《北京市区城市污水再生回用规划纲要》。按照纲要,北京市的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将以现状和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为核心,鼓励新建居住区和集中公共建筑区在编制各项市政专业规划时,同时编制污水再生回用规划,用再生水为居住和公共建筑单独设置绿化、冲厕等用途用水。在编制城市道路市政综合管线时,应注意预留再生水管道的位置,有条件的路段尽可能预埋再生水管道,形成多片再生水处理与供水管道系统,并以此确定市区再生水供水范围和供水管道布局方案。(2001年08月14日《北京晚报》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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