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建设部城建司张悦副司长在8月24日上午的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技术研讨交流会上作报告。
以下是张悦副司长所作报告全文:
城市污水处理现状分析及政策导向
我发言的题目是城市污水处理现状分析及政策导向,这些政策有些已经出台,有的正在研究之中,有的还只是建设性的意见。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环保部门,方方面面的社会都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热点和焦点。就目前来讲,有61%的城市还没有污水处理厂,发展是滞后的。我们国家的城市污水治理比发达国家晚了30年到40年,管网建设方面甚至晚了100多年,从97年,我们的国债开始支持城市污水的设施建设,这个阶段,污水处理得到快速的发展。2000年国务院召开了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的会议,并且下发了专门的通知,对污水处理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这个会议召开以后,对城市污水处理的促进作用是非常巨大的。我这里给出的一些数据,和2000年里的数据作了对比,跟97年相比,污水处理厂增长了两倍,即2003年是97年底的三倍,二级生化处理的规模和能力是97年的四倍。也就是说,不到六年的时间,长了三倍。城市污水总量增长了5.2%,污水管道的长度增长了40%左右,污水厂的个数增长了70%,污水厂规模三年总的来讲翻了一翻,污水处理率提高了八个多百分点,这是一些基本的状况。从2000年到2003年我们建了建国51年以来的污水厂的建设规模,所以我们讲是高速发展、超常规发展都不过分,总的污水处理率是42.2%,但我们设施短缺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61%的城市还没有污水处理厂,但是这是不全面的,我们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里面,在资金、技术、时间等条件之下,首先是要解决大中城市和人口集中地区的污水治理问题,没有污水处理厂的更集中于县城。没有污水处理厂的用水人口占整个用水人口的26.4%,也就是说,有70%多的用水人口的城市已经有了污水处理厂,所以这也体现了大的趋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在城市规模和用水人口方面是有重点的,有倾向的。
关于污水厂的评价和分析,这几年的高速发展使城市的基础设施不断加强,而且它的建设质量、主导工艺都是好的。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想这是发展中的问题,我们要在三年之间赶上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出现问题是必然的、客观的。首先,污染严重和设施短缺矛盾突出,对于这一点,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分析城市污水治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污水治理必须持续地得到国家的支持,成为一个基础设施方面的持久的经常性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第二个问题投资效益和运行效率,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谁也否认不了,不管我们怎样去分析它。第三,政企不分和监管缺位现象并存。但是,总的来讲,我们有个好的基础,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是百年大计,淮海流域已经建成了59个污水处理厂,尽管它得运行负荷在50%左右,但它是我们最宝贵的基础的经验,历史会证明,它将在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主导的关键作用。对于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多种方案,比如说我们加强审批、严格审查,让建设单位接受众多专家的审查,控制工艺、规模、布局;比如说我们修改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制约超标准建设的倾向等等。我觉得解决问题根在机制,第一要明确城市政府的职责,城市污水处理是公共服务范畴,责任的主体是城市政府而不是市场,我们推进市场化,是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和优势,更好地履行政府的职能,而不是责任主体由政府转移到市场,所以强调政体考核、对城市的评估、建立评估体系等等,都是基于这一基本的定位。建设部推进市场化、产业化,绝不是让政府摆脱污水处理的责任,而是以市场机制筹集资金、提高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的角度,更好地改善。政府的责任更加加重了,但重点作了转移,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监督的管理。第二个,国家的支持,我认为国家更要持续地支持管网建设,最早国债是不给管网的,外国政府贷款也是不给管网的,管网是城市自己配套,随着市场化的介入,污水处理厂更多地受到市场主体的制约,但是管网建设是市场难以运作的,难以直接产生效益,市场作不好的事,应该是政府来投入,所以我建议今后国债或者新的财政体系的投入必须支持管网的建设,为市场主体创造条件,为解决污水治理最困难的、最关键的问题做出国家应有的贡献。只有国家做到,才能推动、领导地方政府。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一些省达到一块钱,我们比较困难的省份,河南、安徽也在要求居民的污水处理费不低于八毛钱,按照这个标准,我相信这个机制建立以后,污水处理在运行管理方面会逐步达到良性循环,为社会带入一定的利润。最近国务院就要召开关于水价改革的全国的工作会议,国务院领导是非常坚定的,不管宏观调控要求怎么样,涉及到水的价格,尤其是污水处理费,要优先调整。不但是鼓励调整,而且按照政策要求制定水价的调整规划。现在面临的是一些工业企业,尤其是一些自备水源的企业不交污水处理费,像淮海流域的城市,收费率不到10%,所以在这方面应该制定机制,应该发挥必要的行政手段,我们建议采用银行划拨的办法,科学实事求是的考核的办法,因为这些企业在我们法制相对来说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交污水费或者自行处理污水,都是割肉的事,没有必要的强制手段,在初步是不现实的。能躲就躲,能拖就拖,能偷就偷,这是一部分企业目前的伎俩。当然,这种观点,我要强调到工业点源,我们的国情决定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接纳一半左右的工业废水,因为我们和发达国家不同,我们的生活区、工业区、产业区等等往往是混合的,它即使达标,也没有排水出路,必须经过下水管网,大部分是基本达到排入下水管道标准后,由污水处理厂继续处理。那么工业污水超标排放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运行,系统甚至瘫痪,前些日子,四川某污水厂工业污水氨氮超了200倍,进人污水处理厂,在汇报给环保局等单位后,最后不得不直接将这些水直接排入水体,如果说要不要批评,我说不要批评,要谅解他,如果不排掉,全厂都要瘫痪。讲到工业点源,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工业点源的治理提一些建议,工业点源的治理完全靠“猫看耗子”很难,耗子比猫更厉害,我听说这次淮河流域检查,环保局花23万的人次明察暗访,23万人,一人花一千元就是好几个亿的成本啊,所以我们觉得也要走城市污水治理的道路,城市政府不可能让你关化工厂、关啤酒厂,那都是利税大户,应该产生污染的和治理污染的主体分离,由专业的公司负责治理,如果它偷排偷放,那么专业的职能公司可以整死它。这就需要政府建立机制,解决好收费的问题,通过市场化运作,由专门的公司替企业治理企业的污染,有利于监督管理。现在让企业拿自己的利润治理,让它割自己的肉去补创,它还认为是补别人的创,因为它排到下游去了,没它事了,它还愿意干吗,这个问题应该深入地思考,所以我们一再强调污水处理要从机制上考虑,这里我们建议要形成自我治衡、自我激励的投入的机制,应该考虑这方面的安排。
谢谢大家!
(中国水网 现场报道)
,这几年的高速发展使城市的基础设施不断加强,而且它的建设质量、主导工艺都是好的。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想这是发展中的问题,我们要在三年之间赶上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出现问题是必然的、客观的。首先,污染严重和设施短缺矛盾突出,对于这一点,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分析城市污水治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污水治理必须持续地得到国家的支持,成为一个基础设施方面的持久的经常性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第二个问题投资效益和运行效率,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谁也否认不了,不管我们怎样去分析它。第三,政企不分和监管缺位现象并存。但是,总的来讲,我们有个好的基础,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是百年大计,淮海流域已经建成了59个污水处理厂,尽管它得运行负荷在50%左右,但它是我们最宝贵的基础的经验,历史会证明,它将在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主导的关键作用。对于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多种方案,比如说我们加强审批、严格审查,让建设单位接受众多专家的审查,控制工艺、规模、布局;比如说我们修改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制约超标准建设的倾向等等。我觉得解决问题根在机制,第一要明确城市政府的职责,城市污水处理是公共服务范畴,责任的主体是城市政府而不是市场,我们推进市场化,是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和优势,更好地履行政府的职能,而不是责任主体由政府转移到市场,所以强调政体考核、对城市的评估、建立评估体系等等,都是基于这一基本的定位。建设部推进市场化、产业化,绝不是让政府摆脱污水处理的责任,而是以市场机制筹集资金、提高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的角度,更好地改善。政府的责任更加加重了,但重点作了转移,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监督的管理。第二个,国家的支持,我认为国家更要持续地支持管网建设,最早国债是不给管网的,外国政府贷款也是不给管网的,管网是城市自己配套,随着市场化的介入,污水处理厂更多地受到市场主体的制约,但是管网建设是市场难以运作的,难以直接产生效益,市场作不好的事,应该是政府来投入,所以我建议今后国债或者新的财政体系的投入必须支持管网的建设,为市场主体创造条件,为解决污水治理最困难的、最关键的问题做出国家应有的贡献。只有国家做到,才能推动、领导地方政府。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一些省达到一块钱,我们比较困难的省份,河南、安徽也在要求居民的污水处理费不低于八毛钱,按照这个标准,我相信这个机制建立以后,污水处理在运行管理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