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据统计:截止2002年底,全县饮用自来水、山泉水和深井水的用水人口35.5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6.7%,其中饮用自来水的人口19.15万人仅占30.53%。饮水困难群众相对集中地分布于长泗平原中部和城东一带农村。为切实改善农村饮水条件,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全面实施区域供水和农村改水工程已势在必行。长兴县将这项工程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实施,从四个方面全面实施区域供水。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改善农村饮水条件这个问题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2003年作出了全面实施区域供水工程的决策。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包括常务副县长在内的两位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府办、水利局、建设局、计经委、财政局、国土局、农工办、交通局、环保局、卫生局、供电局、林业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长兴县区域供水和农村改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督促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明确工作目标计划用五年时间(2003年—2007年),投资4亿元,改建扩建水厂7座,建设加压泵站11座,建设和改造一级管网122.6公里、二级管网239.5公里,完成三级管网建设投资1.2 亿元,新增自来水用水人口43.95万,使全县农村基本解决饮用水困难。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水利、建设等职能部门相继编制出台了《长兴县2010年乡镇供水规划》、《长兴县城镇供水水源规划报告》、《长兴县区域供水初步规划》,为优化配置水资源,科学保护水源、合理布局水厂和延伸管网提出了具体方案。今年年初,该县出台了《长兴县区域供水实施意见》,划分雉城、泗安、和平等六大供水区并提出了分步实施意见:2003年,完成投资1691万元,改善人口2万;2004年完成6453万元,改善人口8.5万;2005年,完成投资6770万元,改善人口10.5万,2006~2007年,完成投资7935万元,改善人口19万左右。水源地治理和保护工作也在同时进行,组织开展了矿山、蓄电池、包漾河水源地等多项综合整治行动,相继建立了包漾河、周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开展了千库保安、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有效地遏制了水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治理和保护了一批规划的供水水源。
在浙江省启动千万农民饮用水工建设后,该县从区域的用水现状出发,区分轻重缓急,提出了长兴县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计划,并得到省水利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目前,林城镇周吴水库供水工程已列入2003年度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计划,2004年竣工后,将改善人口达4.1万人;和平镇、吴山乡、泗安镇供水工程项目,已相继上报争取列入省千万农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计划,其中有的项目已动工建设。我县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能实际改善用水人口9.83万人,有力地推动整个区域供水工程建设。
三、多方筹资,优化机制。区域供水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总投资4亿。该县优化投资机制,拓宽投资渠道,激励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投资方式采取供水企业投资,乡镇和村投资、受益企事业单位出资、用户集资、对外招商引资、县财政补助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等多种方式。
供水厂的改扩建主要由供水企业自行筹资或由供水企业和乡镇共同投资;供水的一级管网由供水企业和乡镇共同投资,供水企业出资50%,乡镇财政出资30%,县财政补助20%;二级、三级管网和泵站的建设主要由乡镇政府牵头,由县财政补助、乡镇和村投资、用户集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建设,具体经营管理可由乡镇政府引入市场机制、成立供水经营机构进行组织实施。供水工程完成后,由县水利局、建设局、计经委、卫生局、财政局和环保局联合验收,工程合格后,经审计核定工程造价或核实新增受益人口进行财政补助。县财政每年按实际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进行补助,具体为:泗安、吴山等五个乡镇每人补助100元,林城、和平等六个乡镇每人补助70元,洪桥、夹浦等五个乡镇每人补助40元。
在税收政策方面,凡县外资金投入供水企业的,增值税县得部分,从今年开始五年内全部返回供水企业。企业获从利年度起,前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期间缴纳的所得税,按县得部分的100%给予补贴;第六年到第十年缴纳的所得税,按县得部分的50%给予补贴。在水价政策方面,制定我县的水价定价和调价机制,全面合理地核定企业成本,逐步提高水价,使供水企业的税后净资产利润率为10%左右。在用地政策方面,取水口、水厂和泵站征地采取国有土地划拨形式。在用电政策方面,确保各取水口、水厂和泵站的正常供电,用电价格按大工业类的峰谷电价格。
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力地推进了区域供水和农村改水工程建设。目前,江苏张家港投资的长兴林兴自来水公司,随着林城镇周吴水库供水工程的顺利进展,已取得良好收益;和平电杆厂投资长兴众益饮泉有限公司、安吉民资来长投资吴山水厂,将有力地推动和平、吴山两乡镇的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去年底,县自来水公司引进深圳水务集团投资合作建设,将为雉城区管网延伸、供水覆盖面扩大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今年初,水口乡已成功引进马来西亚外资,设立独资企业长兴清水源制水有限公司。
四、建管并重,务求实效。在抓工程建设的同时,抓好工程管理,为工程良性运行创造条件,务求区域供水和农村改水工程取得实效。首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人人支持的强大舆论氛围。使我县干部群众牢固确立农村饮用水工程是解决“三农”问题,进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的意识,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其次工程管理上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程序,实行招标投标制、合同制、法人制和监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制,做到工程规范管理,资金专款专用。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提高水质,降低漏损,延长管材使用期,减小管道污染,做到一次投资、长期受益。在建设运行管理中,坚持走市场化运作的道路,不断健全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努力提高运行效益。再次依法管理,保护水源和供水设施。进一步加大对县域范围内水系和水源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各水厂取水水源的监测,划定各水源保护区,使水源水质达到II类地面水以上标准。同时强化供水设施的保护和维护,确保发挥应有效益。
该县的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在缓解农村饮用水供需矛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作用已日益显现。随着区域供水和农村改水工作的积极稳步推进,到2007年,长兴农民将喝上与城里人一样洁净的自来水,这将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浙江水利网 作者:浙江省长兴县水利局 郑加云)地等多项综合整治行动,相继建立了包漾河、周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开展了千库保安、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有效地遏制了水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治理和保护了一批规划的供水水源。
在浙江省启动千万农民饮用水工建设后,该县从区域的用水现状出发,区分轻重缓急,提出了长兴县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计划,并得到省水利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目前,林城镇周吴水库供水工程已列入2003年度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计划,2004年竣工后,将改善人口达4.1万人;和平镇、吴山乡、泗安镇供水工程项目,已相继上报争取列入省千万农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计划,其中有的项目已动工建设。我县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能实际改善用水人口9.83万人,有力地推动整个区域供水工程建设。
三、多方筹资,优化机制。区域供水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总投资4亿。该县优化投资机制,拓宽投资渠道,激励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投资方式采取供水企业投资,乡镇和村投资、受益企事业单位出资、用户集资、对外招商引资、县财政补助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等多种方式。
供水厂的改扩建主要由供水企业自行筹资或由供水企业和乡镇共同投资;供水的一级管网由供水企业和乡镇共同投资,供水企业出资50%,乡镇财政出资30%,县财政补助20%;二级、三级管网和泵站的建设主要由乡镇政府牵头,由县财政补助、乡镇和村投资、用户集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建设,具体经营管理可由乡镇政府引入市场机制、成立供水经营机构进行组织实施。供水工程完成后,由县水利局、建设局、计经委、卫生局、财政局和环保局联合验收,工程合格后,经审计核定工程造价或核实新增受益人口进行财政补助。县财政每年按实际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进行补助,具体为:泗安、吴山等五个乡镇每人补助100元,林城、和平等六个乡镇每人补助70元,洪桥、夹浦等五个乡镇每人补助40元。
在税收政策方面,凡县外资金投入供水企业的,增值税县得部分,从今年开始五年内全部返回供水企业。企业获从利年度起,前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期间缴纳的所得税,按县得部分的100%给予补贴;第六年到第十年缴纳的所得税,按县得部分的50%给予补贴。在水价政策方面,制定我县的水价定价和调价机制,全面合理地核定企业成本,逐步提高水价,使供水企业的税后净资产利润率为10%左右。在用地政策方面,取水口、水厂和泵站征地采取国有土地划拨形式。在用电政策方面,确保各取水口、水厂和泵站的正常供电,用电价格按大工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