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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廉解析我国污水处理厂BOT建设投资

时间:2004-06-09 09:09 评论:
筹资金 地方政府需八仙过海
讲诚信 投资主体尚心存疑虑
日前,针对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情况,记者采访了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秘书长王家廉。他认为,在目前的形势下,在污水厂的建设问题上,地方政府应该实事求是,在重视水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地不同的承受能力调整建设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应该按计划完成任务,甚至可以超计划多完成任务;确实缺乏建设条件的地方,可以减低计划要求。
王家廉说,我国“十五环保计划”计划2005年以前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投资7000亿元,但到2003年底,资金到位率仅为22%,计划落实和建设进度不是很理想。“九五”计划期间,计划投资为4500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460亿元。参考“九五”的情况,“十五”还有两年的时间,要想完成计划,还需要本着积极正确的态度,抓紧各项工作的落实。
谈到目前资金到位情况不理想的原因,他认为,首先,资金的筹集受地方政府的经济状况制约。在计划的7000亿元投资中,中央政府的拨款为650亿元,筹集资金的主要任务需要地方政府完成。资金的来源可以是多元化的,包括地方的城建基金、银行贷款以及公用事业市场化后企业的资金投入等。在市场化前提下,通过BOT等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企业在投资时关心的是投资的效益和风险,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不理想时,投资者就会担心资金的回报和政府偿还债务的能力。有些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本来不足,基本只能满足“吃饭”问题,没有余力进行项目建设或者支付大额度的银行贷款利息和运行费用。因此,虽然这两年全国的污水处理厂的BOT项目很多,但大都集中在南方、东部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而中、西部地区和北方地区则很少有人去投资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其次,与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有关。“十五”期间,各地方政府对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比“九五”期间加强了许多。但地方政府面对其他各类能彰显政绩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较积极,如建设大广场和“世纪大道”,相比之下,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资金安排可能就会被相对忽视。
第三,目前我国对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的确非常重视,基本把BOT作为一条最重要的措施来推进各地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但各项相关政策却还没有完全配套。目前国内还缺乏私人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的相关法律。国外的投资者会认为,没有法律就没有保障,因此他们对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就会望而却步。内资的投资者则是边投资边心惊胆战,不停地要想办法得到高层政府部门的支持,以求震慑地方政府不要做出什么有失信用的行为。另外,有些地方基础设施市场化的条件还不完备,在收费方面,虽然国家已有明确的政策支持,但是贯彻落实的并不理想。北京、天津等地的污水处理收费尚可基本满足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但有些地方尽管收费很低,却也不想一下子把污水处理费提起来,这样也使投资者认为这些地方根本没有还款的基本保障。
第四,BOT实际操作中没有具体的经济指导政策。
比如每吨水的建设资金,在计划经济时有个说法是处理每吨污水的污水厂建设投资大约是控制在1200元到1800元,这样的投资水平对维持污水处理厂的有效建设和长期正常运行应该说是有足够保证的。但市场化后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建设投资水平一路降低,甚至出现了吨水投资300元~500元就建设的情况。作为基础设施项目,本应“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过低的建设成本极有可能会影响到项目的实际建设效果和长期稳定的可靠运行。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还贷利率等也没有相关统一标准。目前,污水处理的成本应该大约是在0.7元到1.0元之间,而一些地方进行BOT招标时却将吨水运行费降到0.6元,甚至更低。企业不能实现赢利,就会逐渐丧失投资建设污水处理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另外,市场化刚刚开始就出现了恶性竞争的情况,好的项目会有十几家企业去竞争,不好的项目则无人问津。这些问题谁来管?该采取什么应对措施?恐怕都需要在市场化过程中去探索,并逐渐完善。
目前,内资企业投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除少量自有资金外,绝大部分是使用银行商业贷款,年利率一般在6%~8%。对于长期的建设资金回收项目,高的银行利率,肯定会吸引金融企业的积极性,但对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性来说,却有可能造成影响和问题。此外,这样也会增加污水处理厂BOT投资企业的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污水处理厂建设成本。
有的地方为了追求业绩达到高的污水处理率,也有的地方是因为缺乏建设经验,都想“少花钱,多办事”,盲目降低建设投资,一味压低运行费,其结果,降低建设资金同时也就降低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标准,比如把二级处理变成一级处理。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已经经过多次专家论证,认为一级处理不足以消除目前的水环境污染水平,同时将来再续建时算起总账来成本反而会更高。个别地方实在没有投资和融资能力时,并且环境要求许可的情况下,才允许考虑暂时降低标准搞污水处理厂建设。
王家廉建议:首先要力争“十五”计划的完全实现。目前各地基本建设增长迅速,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建设成本相应升高,的确给安排建设资金带来更多的困难。但是地方政府如果真正重视起来,应该是有办法解决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资金的。二要实事求是,对于个别确实超出承受能力的地方应当允许调整一下计划。应尽量避免“大跃进式的建设”和盲目上项目的经验教训。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考虑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但中央的政策执行到地方总需要一两年的过程,因此,“十五”计划中水污染治理的艰巨任务,主要还是依靠地方政府发挥主动性、能动性,想办法克服资金筹措的困难,争取按期、按量完成污染治理任务,这也需要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给予真正的重视。本报记者 安治永
(中国建设报)会担心资金的回报和政府偿还债务的能力。有些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本来不足,基本只能满足“吃饭”问题,没有余力进行项目建设或者支付大额度的银行贷款利息和运行费用。因此,虽然这两年全国的污水处理厂的BOT项目很多,但大都集中在南方、东部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而中、西部地区和北方地区则很少有人去投资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其次,与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有关。“十五”期间,各地方政府对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比“九五”期间加强了许多。但地方政府面对其他各类能彰显政绩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较积极,如建设大广场和“世纪大道”,相比之下,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资金安排可能就会被相对忽视。
第三,目前我国对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的确非常重视,基本把BOT作为一条最重要的措施来推进各地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但各项相关政策却还没有完全配套。目前国内还缺乏私人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的相关法律。国外的投资者会认为,没有法律就没有保障,因此他们对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就会望而却步。内资的投资者则是边投资边心惊胆战,不停地要想办法得到高层政府部门的支持,以求震慑地方政府不要做出什么有失信用的行为。另外,有些地方基础设施市场化的条件还不完备,在收费方面,虽然国家已有明确的政策支持,但是贯彻落实的并不理想。北京、天津等地的污水处理收费尚可基本满足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但有些地方尽管收费很低,却也不想一下子把污水处理费提起来,这样也使投资者认为这些地方根本没有还款的基本保障。
第四,BOT实际操作中没有具体的经济指导政策。
比如每吨水的建设资金,在计划经济时有个说法是处理每吨污水的污水厂建设投资大约是控制在1200元到1800元,这样的投资水平对维持污水处理厂的有效建设和长期正常运行应该说是有足够保证的。但市场化后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建设投资水平一路降低,甚至出现了吨水投资300元~500元就建设的情况。作为基础设施项目,本应“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过低的建设成本极有可能会影响到项目的实际建设效果和长期稳定的可靠运行。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还贷利率等也没有相关统一标准。目前,污水处理的成本应该大约是在0.7元到1.0元之间,而一些地方进行BOT招标时却将吨水运行费降到0.6元,甚至更低。企业不能实现赢利,就会逐渐丧失投资建设污水处理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另外,市场化刚刚开始就出现了恶性竞争的情况,好的项目会有十几家企业去竞争,不好的项目则无人问津。这些问题谁来管?该采取什么应对措施?恐怕都需要在市场化过程中去探索,并逐渐完善。
目前,内资企业投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除少量自有资金外,绝大部分是使用银行商业贷款,年利率一般在6%~8%。对于长期的建设资金回收项目,高的银行利率,肯定会吸引金融企业的积极性,但对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性来说,却有可能造成影响和问题。此外,这样也会增加污水处理厂BOT投资企业的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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