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获悉,天津市环保局、市计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全监管局,已联手制定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谁再乱排污水、废气等污染环境,影响市民健康,七部门将要重拳出击了。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此次整治的重点,按照辖区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各区、县要集中治理本辖区污水、废气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项目中,重点整治钢铁、电解铝、水泥、铝合金等行业违规建设与结构性污染问题,以及建设开发中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突出问题。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已经投产的,将被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在建的要立即停建,经审批后才能复产;建成后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一律停业治理。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和产品落后的小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采取停止供电、供水措施,对有关设备定期销毁,严禁向其他地区转移。谁违法转让淘汰设备将受到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天津市将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初次发现超标排污的企业,如果没造成严重污染,将被责令停止超标排放,限期整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以及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曾经受到查处、仍超标排污的单位,一律按罚款上限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治理。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没做无害化处置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天津市还将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存在超标排污问题的一律责令整改。同时全面清理生产、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据悉,天津市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对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处理相关责任人。(每日新报)